近年來,供氣行業壟斷現象頻頻發生。7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報,山西建科天然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建科公司”)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捆綁”通氣和天然氣安裝工程,實施限定交易行為,被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罰沒合計164.3萬元。
據南都記者了解,這是今年總局通報的第三起公用領域壟斷處罰案件,三起案件都發生在供氣行業。
借壟斷實施限定交易,捆綁通氣和天然氣安裝工程
根據總局要求,山西省市場監管局自2019年5月16日開始對燃氣安裝工程費收費情況進行核查。
本案商品市場為城市民用管道天然氣供應服務。根據《山西省燃氣管理條例》規定,城市在新區開發和舊區改造時,應當按照燃氣發展規劃,配套建設燃氣設施。居民住宅和其他需要使用燃氣的建筑物,在建設和改造時應配套建設室內燃氣設施。另外,城市管道天然氣價格穩定、使用便利、氣源有保障;其他商品如罐裝液化氣和液化天然氣,可替代性較弱。
由于城市管道天然氣供應需要市政燃氣管網統一輸送,具有自然壟斷的特點,客觀上不能跨區域供應管道天然氣。因此,本案的相關地域市場界定為盂縣行政區域。
建科公司具有政府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獨家提供盂縣全市管道天然氣供應服務,因此執法部門認定,建科公司在相關市場占有100%市場份額并擁有控制能力。
經調查,建科公司從房地產企業報裝天然氣安裝工程開始,通過內部一系列施工流程的銜接,限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只能與自己交易。建科公司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管道燃氣設施配套建設合同》,約定由建科公司統一組織實施安裝工程并確定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單位。
《管道燃氣設施配套建設合同》約定,“合同簽訂6日內,工程款根據施工進度分批支付,否則不予辦理開戶送氣等相關手續。”建科公司還與天然氣用戶簽訂《居民用戶供用氣合同》,規定甲方按合同支付全部款項且安裝區域內委托戶數入住達到總戶數的70%后通氣。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順利通氣,只能與當事人進行交易。
據了解,目前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燃氣安裝工程所需施工材料必須由燃氣企業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建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符合相關標準的供應商提供燃氣安裝工程施工材料。但建科公司與施工企業簽訂的《天然氣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由建科公司確定安裝材料,實際操作中,建科公司統一購買施工材料,然后供應給施工企業。
阻礙市場競爭加重用戶負擔合計罰沒164.3萬元
執法部門指出,建科公司捆綁通氣和天然氣安裝,妨礙了房地產開發企業自主行使選擇權。建科公司借壟斷地位承建天然氣管道安裝工程后,以合同的形式長期固定了設計、施工、監理企業,排除、限制其他經營者進入本案地域市場,阻礙了市場公平競爭。
另外,天然氣安裝工程的收費標準由建科公司確定,不是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建科公司收費明顯高于實際發生的經營成本,加重了天然氣居民用戶負擔。
根據《反壟斷法》和《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建科公司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定交易的行為。
考慮到建科公司認錯態度較好,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規范燃氣安裝工程費用并愿意接受處罰,山西省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9.72萬元,并處以2018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134.58萬元,合計罰沒164.3萬元。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