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在第十一屆云南國際汽車展上,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比亞迪)自主研發的F3DM雙模電動汽車首次亮相,這是全球首款實現商業化的雙模電動汽車。
近日,備受關注的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及補貼細則出臺,更使國內新能源汽車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改委)、財政部、科技部、工業信息化部聯合下發的有關文件中指出,鼓勵發展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能源汽車技術及產業,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強產業國際競爭力的需要。
專利擁有量亟待提高
目前,隨著資源與環境雙重壓力的持續增大,發展新能源汽車已成為未來汽車工業發展與競爭的方向。
發展新能源汽車,核心是電池,這也是當今世界日、美、歐等國競爭的重點。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資料顯示,世界第一件用于新能源汽車的磷酸鐵鋰電池專利申請始于1997年,而我國在2003年才有關于磷酸鐵鋰電池方面的專利申請。在國內自主品牌汽車廠家的磷酸鐵鋰電池專利申請中,比亞迪以22件專利申請居首,其他廠家均為個位數,從總體看國內的專利申請人比較分散。
與國外相比,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的核心專利與基礎專利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上都還有較大差距。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有關專家認為,缺乏專利優勢制約著我國新能源汽車標準體系的建立及整個產業的發展。
產業技術亟待突破
與走在世界前列的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新能源汽車起步并不晚。1998年,清華大學就自主研發出我國第一輛燃料電池車。早在“八五”期間,國家就制定了新能源汽車科技規劃。自“十五”以來,我國新能源汽車逐漸形成了較為明確的技術路線。但是,由于初期忽視專利申請特別是在國外的專利申請,導致了如今在部分技術領域的被動局面。目前,在磷酸鐵鋰電池技術等一些核心技術專利上,我國企業時常為國外專利所困擾。對此,中國汽車工業咨詢發展公司首席分析師賈新光認為,新技術必須專利化才能形成競爭力,企業還需要在專利工作上多下工夫。
近年來,我國有關部委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的技術研發及其專利化、產業化進程,并資助企業向國外申請專利。2009年3月,國務院發布《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實施新能源汽車戰略。近日發布的相關政策中,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最高達到了每輛車6萬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部部長馮飛認為,這將加速新能源汽車專利化、產業化、商業化進程。
目前,在政策激勵下,國內各汽車生產商特別是自主品牌廠家紛紛投身新能源汽車研發。值得稱道的是,自主品牌廠商如今都十分重視新能源汽車的專利保護,長安汽車在新能源汽車方面已經申請中國專利超過300件。
針對新能源汽車領域國內外專利競爭態勢,有關專家建議,首先,我國企業應加大研發投入,加快國內專利申請,并將重要技術點在國外申請專利。其次,要圍繞國外企業的核心專利進行布局,我國企業應搶先一步,有針對性地在國內進行專利申請與布局,減少國外技術對國內市場的潛在威脅。再者,國內企業在加大研發投入的同時,也要注意在材料、制備方法、應用技術等諸方面掌握全方位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報 記者 趙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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