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合格后,更改建設規模,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近日,海南新美亞工業有限公司因“竣工環保驗收不合格即投入生產使用”被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出21.3萬元罰單。
今年5月,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大隊執法人員到海南新美亞工業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吊羅山林業局林場蒙水河下游的蒙水河水電站項目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項目實際建設規模與環評批復內容不符。
據了解,蒙水河水電站項目2007年7月投入運營,2019年6月啟動自主竣工環保驗收,2019年8月19日完成竣工環保驗收并在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系統進行公示,驗收結論為合格。
根據該項目的環評批復要求,該項目建設規模總裝機容量應為960kW,由3臺320kW規模的發電機組構成,但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實際該項目建設規模總裝機容量為1000kW,由兩臺500kW規模的發電機組構成。
根據相關規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發生重大變動的需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今年6月,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單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近日,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向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海南新美亞工業有限公司蒙水河水電站項目違反“竣工環保驗收不合格即投入生產使用”的環境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213600元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