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大河報以《地熱水包年竟成“幸福”賣點》為標題,針對由海洋集團投資、開封華發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幸福里小區不僅有前幾年剛打的地熱井在使用,更是以地熱水包年的方式來吸引三期的購房者進行了報道,引發了該小區業主及市民的熱議。
開封杜女士(化名)來電反映,稱近段時間有購房打算,幸福里三期的地熱水包年很吸引她。像幸福里這種以每年600~800元的價格來保證日常用水,無疑是節省了不少開支。
開封市水利局審批的井深為1000至1200米
雖然看中了幸福里的地熱水,但杜女士隱隱感到有些不妥,她說:“有些懂行的親友說地熱水早都不讓用了,也不知道這房子能不能買。”
記者以購房為由,來到開封市幸福里小區售樓部了解情況。“地熱溫泉、地暖鋪設是我們小區最大的賣點,因為溫泉地熱水幾乎是所有新建樓盤難以逾越的配套缺失。而幸福里1600米的溫泉地熱水是標配,這是周邊樓盤都無法比擬的。”售樓員向記者介紹。
幸福里的廣告頁稱井深1600米
售樓員還說:“使用小區地熱水只需交納4800元初裝費,不僅節約了購買熱水器的錢,也節省了自來水費和因燒熱水而產生的燃氣費或電費。小區的地熱水每年800元包年使用,有時回饋業主會優惠到600元包年使用。”
當記者詢問如果自己不想用地熱水,是不是就不用交這4800元初裝費了?售樓員說:“因為我們把管道已經跑好了,就像家里用這水電氣一樣,都裝好了,你說不用就不用呀?”
記者撥打了幸福里地熱運營公司吳總的電話,據吳總介紹,幸福里小區的地熱井是2015年審批的,手續齊全。至于業主說包年使用,可能有誤會,自己公司收的600~800元的費用是業主預存的,最終還是按流量表收費。
當記者提出售樓員明確說是包年使用時,吳總說:“這只是賣房的一種營銷手段。”
記者說想看一下地熱井的有關手續時,吳總出示了由開封市水利局頒發的“取水許可證”。記者看到該證上標明的取水用途為“生活用水”,水源類型為“地下水”。
記者跟隨吳總又實地查看了小區的地熱井,地熱井位于小區地下車庫的一棟小房子里,設備正在正常抽水工作中。
記者咨詢了開封市水利局工作人員,據他介紹,開封市早就不再審批地熱井了。幸福里小區的取水許可證上取水用途寫明生活用水,很可能是因為當時審批時小區公共供水管網還未能滿足需要。但生活用水也不可能開采出地熱水,因為深度不同。
“2015年頒發的取水許可證,5年一個周期,在2020年時需要更換新證。現在小區內超過400米井深的一般都不再延續換證,換證還要有水質檢測報告等。生活用水的水質和地熱水的水質有非常大的區別,不符合水質要求根本不可能給予換證。”開封市水利局工作人員說。
開封市水政監察支隊李榮軍支隊長聯系了記者。稱他們已經對幸福里小區的包費制進行了立案。關于取水許可證的延續審批,原則上只要是不改變地點、取水量不改變,都可以延續。并且拿出了延續的手續讓記者看。當記者提出想看一下這眼熱水井的原始審批手續時,李支隊長說應該在行政審批科,他查到了就通知記者。
8月24日,李榮軍支隊長給記者聯系,說關于幸福里小區地熱井的原始審批手續找不到了,只找到一張2013年5月8日蓋有開封市水利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開封市水利局鑿井工程開工通知書,上面手寫鑿井深度為1000~1200米。
開封市水利局安祥平副局長肯定地回答說:“這眼井肯定是1200米,1600米是賣房人的噱頭。”
來源:頂端新聞·大河報,本文略有刪減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