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完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海南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2022年)中規劃建設的海上風電場址建設的海上風電項目,其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市場化電量的上網電價由市場交易形成。
詳情如下: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完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有關海上風電發電企業:
為充分發揮價格信號作用,引導新能源企業合理投資,實現資源高效利用,促進海上風力發電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現就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2022年)中規劃建設的海上風電場址建設的海上風電項目,其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市場化電量的上網電價由市場交易形成。
二、海上風電機組調試運行期間上網電價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國家相關上網電價政策如有變化,以最新政策規定為準。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