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陜西電網發電企業優先發電量計劃的通知》,其中分布式、領跑者、扶貧等光伏項目全額收購,常規光伏項目則部分收購,其他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化交易。
根據文件,非統調水電、分布式新能源、光伏領跑者項目、光伏扶貧項目、生物質項目及未入市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等非市場化機組原則上全額安排優先發電量計劃,用于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和線損電量采購。其中,光伏項目全年利用小時數按1181小時考慮。
集中式風光發電(包括平價、低價和自愿放棄補貼的集中式新能源項目)、統調水電等市場化機組按照省內居民、農業用電采購需求安排優先發電計劃,剩余部分進入市場參與市場化交易。
根據2025年陜西電網統調市場化發電企業優先發電量計劃表來看,常規光伏項目規??傆嫵?7GW,各項目保障收購小時數為293小時。需要指出的是,此前陜西省光伏保障收購小時數約在350小時左右,2025年光伏優先發電量則下降近60小時。
此外,陜西省本次進行了新老項目的入市劃斷,2024年12月20日前已在陜西電力交易平臺注冊的231個集中式光伏項目下達優先發電量計劃50.3億千瓦時。2024年12月21日及以后進入商業運營的市場化光伏發電機組則預留優先發電量4.5億千瓦時。
此外,統調分布式新能源項目已按照全額收購原則安排了優先發電量計劃(風電全年利用小時數1821小時、光伏全年利用小時數1181小時),其中自愿參與市場交易的,應首先通過合同交易等方式調整優先發電合同,優先發電合同減持部分等量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電量比例可自主確定,但其持有的優先發電量合同對應利用小時數原則上不得低于同類型集中式市場化機組。
具體見下: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陜西電網發電企業優先發電量計劃的通知
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
為持續貫徹落實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精神,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建設,確保2025年陜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等文件要求,我委綜合考慮陜西電網發電裝機、網架結構、運行負荷等實際因素,按照“燃煤發電上網電量全部進入市場,有序推進水電及新能源發電上網電量進入市場”工作思路,編制了2025年優先發電量計劃?,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則
(一)優先發電量計劃安排原則
在確保陜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統籌兼顧清潔能源消納、內需和外送、計劃和市場等要求,根據2025年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下同)、農業分月用電量(含線損電量,下同)預測以及陜西電網外購計劃情況,確定省內分月優先發電量計劃。
非統調水電、分布式新能源、光伏領跑者項目、光伏扶貧項目、生物質項目及未入市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等非市場化機組原則上全額安排優先發電量計劃,用于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和線損電量采購。依據政策變化調整,適時推進上述電源參與市場交易。自愿入市的發電企業優先發電合同應通過合同交易等方式合理調整。
集中式風光發電(包括平價、低價和自愿放棄補貼的集中式新能源項目)、統調水電等市場化機組按照省內居民、農業用電采購需求安排優先發電計劃,剩余部分進入市場參與市場化交易。
燃煤發電上網電量全部進入市場參與市場化交易,不安排優先發電量計劃。
(二)價格執行原則
發電機組的優先發電量執行政府定價。
(三)偏差處理機制
因用電預測偏差、省間聯絡線偏差、省內發電不確定性等原因造成的優先發電計劃執行差額,按照電力中長期及現貨市場相關規則處理。
二、總體安排
(一)優先發電需求預測
2025年,預計陜西電網全口徑用電量2760億千瓦時,其中居民、農業用電量(含線損電量)580.2億千瓦時??紤]煤改電用戶電采暖需求電量34.5億千瓦時納入市場化交易,以及跨省區外購電量66.8億千瓦時后,省內機組優先發電量需求為478.9億千瓦時(上網電量,下同)。
(二)非市場化機組發電量預測
預測非統調水電、分布式新能源、光伏領跑者項目、光伏扶貧項目、生物質項目及未入市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等非市場化機組及新并網機組調試期電量全年發電量合計359億千瓦時,其中:非統調水電53.9億千瓦時,分散式風電40.1億千瓦時,分布式、領跑者、扶貧光伏150.9億千瓦時,生物質項目及綜合利用項目108.6億千瓦時,預留新并網機組調試期電量5.5億千瓦時。以上電量全部用于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其中,風電項目的全年利用小時數按1821小時考慮,光伏項目全年利用小時數按1181小時考慮。
(三)市場化機組優先發電量計劃安排
非市場化機組發電量及調試電量全額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后,仍有119.9億千瓦時電量需要安排市場化機組優先發電量予以保障:一是對2024年12月20日前已在陜西電力交易平臺注冊的9個水電項目、185個集中式風電項目(包括平價、低價和自愿放棄補貼的集中式項目)和231個集中式光伏項目(包括平價、低價和自愿放棄補貼的集中式項目)分別下達優先發電量計劃13.9、44.2、50.3億千瓦時,合計108.4億千瓦時。二是對2024年12月21日及以后進入商業運營的市場化風電、光伏發電機組,分別預留優先發電量7億千瓦時、4.5億千瓦時。
按照《發電機組進入及退出商業運營辦法》(國能發監管規〔2023〕48號)有關規定,新投發電機組調試運行期不予安排優先發電量計劃,自進入商業運營時間點起,按照同類型發電機組分月優先發電量計劃折算相應的發電利用小時數,作為該發電機組的優先發電量計劃。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應及時在陜西電力交易平臺增補新投發電機組優先發電量計劃合同,并按季度向我委報備。
三、有關要求
1.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優先發電量計劃,結合市場化交易情況,按月匯總各發電企業各類合同信息,編制月度交易計劃并發布。
2.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調控中心要兼顧電網安全可靠運行和關中地區電煤消費控制要求,在月度交易計劃的基礎上編制各發電企業月度發電計劃。按照“三公”調度原則,統籌安排發電企業機組運行方式,依法依規落實電力市場交易結果,保障電網安全、穩定和優質、經濟運行。月度發電計劃應在月前報我委審核同意后予以執行,每月底公布實際執行結果,并向市場主體說明實際執行與交易計劃產生偏差的原因。
3.統調分布式新能源項目已按照全額收購原則安排了優先發電量計劃(風電全年利用小時數1821小時、光伏全年利用小時數1181小時),其中自愿參與市場交易的,應首先通過合同交易等方式調整優先發電合同,優先發電合同減持部分等量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電量比例可自主確定,但其持有的優先發電量合同對應利用小時數原則上不得低于同類型集中式市場化機組。
4.自愿參與市場化交易的公用資源綜合利用機組原則上不安排優先發電量計劃,自首筆市場化交易合同開始執行起,按市場化機組對待,執行與燃煤發電機組統一的市場規則,取消首筆市場化交易執行起始時間及后續優先發電計劃安排。
5.結合2025年發用電預測及歷年優先發電計劃執行情況,預計個別月份的優先發電量可能超過當月居民、農業用電需求,在執行過程中,按月、按需將保障居民、農業用電之外的富余優先發電量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向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具體情況依據《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5年電力市場化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陜發改運行[2024]2056號)及相關交易規則開展富余優先發電電量認購交易。
6.各發電企業要按照優先發電量計劃的總體安排,加強生產、維護和檢修管理,嚴格服從調度管理,積極參與電網調峰。
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向我委報告。
附件:1.2025年陜西電網統調市場化發電企業優先發電量計劃表(上網電量)
2.2025年陜西電網統調非市場化發電企業優先發電量計劃表(上網電量)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2月27日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