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通知》明確,按照價格市場形成、責任公平承擔、區分存量增量、政策統籌協調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
“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在電力領域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標志著以市場化方式建設新型電力系統邁出關鍵步伐,將對電力行業帶來深遠影響。”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據悉,截至2024年底,我國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約14.1億千瓦,占全國電力總裝機規模40%以上,已超過煤電裝機。“隨著新能源大規模發展,新能源上網電價實行固定價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場供求,也沒有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責任,矛盾日益凸顯,亟須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該有關負責人表示。
《通知》強調,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新能源項目可報量報價參與交易,也可接受市場形成的價格。
為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制度機制,《通知》提出,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后,在市場外建立差價結算的機制,納入機制的新能源電價水平(以下簡稱“機制電價”)、電量規模、執行期限等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電力運行主管部門等明確。對納入機制的電量,市場交易均價低于或高于機制電價的部分,由電網企業按規定開展差價結算,結算費用納入當地系統運行費用。
“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存量增量分類實施支持措施,有利于形成真實的市場價格,促進電力資源高效配置,引導新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能源入市交易后,將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成本,各類電源在電力系統中的價值將得到更充分體現,更好地引導新能源與調節電源、電網協調發展,助力構建更加高效協同的新型電力系統。
該有關負責人談道,改革后,新能源與煤電等一樣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均由市場形成,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擴圍,同時各地電力市場規則將按照國家要求相應完善,能夠極大促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