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山西省太原市環保局發布消息稱,該局對太原市現有單機裝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上的燃煤發電機組,實施駐廠監管、監測,以有效控制電力行業燃煤污染。
據太原市環保局介紹,此次駐廠監管、監測涉及5個發電廠,分別為國電太原第一熱電廠、大唐太原第二熱電廠、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發電廠、山西西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興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據了解,太原環保部門駐廠監管、監測人員將對各燃煤發電機組外排污染物每日至少監測12次,并對燃煤硫份實施同步監測;對各燃煤發電機組煙氣除塵、脫硫和脫硝設施運行管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并于每日下午5時前將當日監督監測數據和現場檢查情況匯總報送相關部門。
太原市環保局工作人員稱,對連續超標排污的燃煤發電機組,將依法予以查處,并報請省環保廳取消其脫硫、脫硝電價;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將依法追繳已撥付的脫硫、脫硝電價,并通報全市;對不具備穩定達標排放條件的,將報請山西省環保廳實施停產治理。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