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報記者陸銘楊夏報道湖北省委常務委員會和湖北省政府常務會議分別于8月14日和7月13日審議通過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省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的意見》,不日將印發各地貫徹執行。據悉,這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對該省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影響,全面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保障全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意見》就全面提高氣象災害防御能力、努力增強氣候變化適應能力、認真落實減緩氣候變化措施、大力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科學研究和切實強化保障措施等五個方面提出明確具體要求。提出要制定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提高氣象災害監測能力,加強災害預警信息傳播,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體制機制,繼續加強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要不斷增強農業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合理開發和優化配置水資源,加強敏感行業氣候變化應對防范;要推行能源節約舉措降低能源消耗,積極開發可再生能源優化能源結構,加快發展低碳經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增加森林碳匯,大力加強生態綜合治理。
《意見》還要求,將氣候變化影響綜合研究納入科技發展規劃和重點科技計劃,加快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領域重大技術的研發,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科研成果轉化力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加大資金投入,提高全社會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的意識。
湖北省委書記羅清泉指出,當前湖北省正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重要階段,積極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省長李鴻忠表示,應對氣候變化事情重大,意義深遠,事關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政治大局、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湖北省情,要尊重自然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