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中國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汪光燾在北京表示,中國擬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當天,中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汪光燾在會上作了關于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的說明。根據這一修正案,中國擬設立政府基金性質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來源包括國家財政年度安排專項資金和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
此外,針對目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缺乏足夠的資源評價基礎以及國家和地方規劃間缺乏相互銜接等問題,這一修正案還規定,要編制全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審議通過后,對加快推動中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產生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風力發電連續4年翻番,太陽能利用、農村沼氣以及其他生物質利用也取得長足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