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有關部門公布了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工作有關省區和企業責任人名單。
通知指出,內蒙古自治區、四川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解決本地區無電問題的責任主體,負責無電狀況調查核實、責任區劃分、編制規劃和實施方案、督促工程建設和長期供電服務等。將實現全部無電人口用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領導小組,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承擔工程建設管理任務的國家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集團公司,三峽集團、中節能、中廣核集團公司,以及中興能源有限公司,應積極履行普遍服務的社會責任,加強工程實施的組織領導,落實資金、技術、施工力量等各方面條件,督促和確保所屬項目公司做好工程實施和長期運行維護工作。內蒙古自治區、四川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牽頭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會同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工程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督促地市(州)政府及縣級政府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加強對項目單位工程實施和運行維護的監督,確保長期可靠供電。
通知要求,責任人名單公布后,請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青海、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報請省級人民政府明確本地區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責任人,提出相關工作要求,并公布責任人名單。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