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價格調整穩步實施,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進一步規范,核電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近期中國價格領域改革動作頻頻。
在一般商品和服務領域的價格市場化程度已顯著提升的情況下,煤、電、油、氣等資源性產品領域的價格形成機制還不夠合理,成為價格改革需要打破的“最后壁壘”。關系國計民生的能源、資源、資金等產品和要素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尚未形成,價格改革進入“深水區”。
從逐漸實施的煤、電、油、氣價格改革中可以看到,資源性產品作為基礎性產品,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尤其值得關注的是,伴隨著資源品價格改革的推進,外界對于中國價格改革質疑的聲音不少,一些人甚至指責價格改革其實是變相漲價。這些質疑的產生,既有對價格改革本身不理解的因素,也與價格決策過程有關。總的來看,外界更關心的并非價格水平高低,而是調價過程是否公開透明,調價決策是否科學。
在中國經濟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的大背景下,要徹底理順資源性產品價格并非易事。不過,當前推動資源性產品改革的時機正日漸成熟。從政策面看,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十二五”規劃也明確指出,中國要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促進結構調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從宏觀經濟環境看,中國適度調低經濟增長速度,有利于轉方式、調結構的推進;同時,相對穩定的物價水平也為進一步實施價格改革預留了空間。
今后一段時間,趟過價格改革深水區,需要抓住難得的經濟發展“換擋期”,加快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
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完善市場決定價格機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通過推進相關行業的市場準入改革,利用各類市場創新手段,逐步健全中國資源性產品市場體系。只要努力形成多元化的供應格局,增強市場供應的穩定性和市場競爭性,資源性產品價格將會保持在相對合理的水平。
加快探索更加科學的成本監管辦法,提高定價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公開透明的價格形成過程,是價格改革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理解和支持的基礎和關鍵。因此,應加快探索建立更加科學的成本監管辦法,完善價格聽證制度,強化社會監督,提高定價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充分考慮中國能源資源地理分布不均衡、區域經濟發展有差異等現實條件,在推進價格改革過程中應該充分吸取一些地方此前取得的經驗,即重點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和代際補償機制,建立一整套能夠反映資源勘探開發、生態補償、枯竭后退出等完全成本的制度體系,并將這些成本反映到資源性產品的價格中。
由于煤、電、油、氣等資源性產品是現代社會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重點理順價格關系、提高經濟效率、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同時,還應完善價格調整與利益調節機制。既要使資源價格能合理反映成本構成,又要使改革兼顧群眾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廣大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