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2013年1月6日,省環保廳對沈陽華潤熱電有限公司自動監控設備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擅自刪除現場CEMS歷史數據、更改傳輸設備量程,致使與省環保廳聯網數據失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省環保廳對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罰款10萬元。2013年7月31日,省環保廳對沈陽華潤熱電有限公司自動監控設施重點檢查,發現脫硫設施停運,自動監控數據失真,涉嫌造假。省環保廳對其下達了限期整改,追繳7月份排污費130萬元。目前,正在核查其他月份排污費相關數據,待查實后一并追繳。
根據省環保廳督察交辦要求,沈陽市環保局大東分局分別于2014年4月17日、5月13日、5月21日和5月27日4次對沈陽華潤熱電有限公司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依法共計下達行政處罰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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