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修訂)》的規定,申請節能減排專項資金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并有多個環保部門層層把關:
●申報的單位和項目必須符合條件并提供相關材料
●提出申報報告,報項目所在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專家對項目資金申報報告進行初審
●第三方機構對初審通過的項目進行現場審核,并出具審核報告
●符合條件的申請報告和審核報告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
●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
●對第三方機構實行審查備案、動態管理
●省財政廳負責管理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對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財政廳對第三方機構的審核工作進行監管。
從目前的情況看,雖然對資金管理都有具體的措施,但問題仍然存在。問題的癥結就出在整個過程并不是完全公開透明,人為操作仍然有空間。
在廣東最新出臺的《廣東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總體方案》中,對此也提出了改革思路,除了在制度上進一步完善外,還要以公開強監管,依托省政府網上辦事大廳,搭建專項資金管理統一平臺,實現專項資金項目各環節的全過程公開。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