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全國多個省份陸續公布了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的改革方案。近日,陜西府谷縣政府官網消息顯示,陜西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率確定為6%,僅次于山西(8%)、內蒙古(9%)以及寧夏(6.5%)。
6%的煤炭資源稅率,使得清理涉煤費用成為了煤企減負的“救命稻草”。事實上,早在去年5月陜西省政府就開始著手“清費”,但該政策卻被數位煤炭分析師質疑“力度不足”。
從“以量計征”到“以價計征”,陜西當地煤企相關人士稱,此次煤炭資源稅改“加重了企業負擔”。
陜西煤協:6%稅率相對過高
2014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通知》,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稅率幅度為2%-10%,同時清理相關收費基金。
2015年1月,各省份的煤改稅率陸續出爐,其中陜西以6%的執行稅率位居榜單前列。
陜西煤炭協會理事長高新民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在我們調研的38種煤種中,稅費占到成本30%-50%。就目前陜西煤炭行業現狀,6%的稅率相對過高,會加重企業負擔。”
高新民的擔憂不無道理,1月23日,陜西煤炭龍頭陜西煤業公布的業績預告稱,預計公司2014年實現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將減少70%左右。公司證券部相關人士也坦言,“新的煤炭資源稅率會對企業產生影響。”至于影響程度,該人士稱,“需要財務部門具體測算。”
“陜西50%-60%的煤企都處于虧損狀態,這個時候不應該加重企業稅負。”高新民表示,相較于6%固定稅率,根據煤炭價格浮動制定區間浮動稅率“更為合理”。
“據我們推算(煤炭資源稅率)2.8%-3%才能為企業減負,但稅率太低不符合國家煤炭資源稅改初衷。”高新民認為,“應該根據煤價波動設定區間征稅,比如設定在3%-6%,若煤價高可適當提高資源稅率,煤價低就降低稅率。”
煤炭分析師戴兵也認為,6%的資源稅率過高,“稅率的制定要考慮該地區煤炭經濟和煤炭市場狀況,陜西在5%以下比較合理。”
清費成煤企減負關鍵
一邊是從價征收的煤炭資源稅,一邊是持續低迷的行業現狀,煤企生存愈發艱難,這使得本出于“推進清費立稅、減輕企業負擔”目的的煤炭資源稅改備受質疑。
在去年9月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指出,“決定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推進清費立稅、減輕企業負擔,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既定任務。”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院長岳福斌此前表示,“先清費,再立稅。”
“煤炭資源稅改革本質上是要減輕煤企的負擔,只有清費做到位會才能實現這一目的。”卓創資訊煤炭分析師劉冬娜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然而涉煤稅費卻很難具體統計。”
據悉,目前全國18個稅種里,涉及煤炭企業繳納的稅種有16項。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的估算顯示,煤炭企業各種稅費的負擔占銷售收入的21.03%,各種行政性收費的負擔占到14.01%,合計35.04%。
事實上,早在2014年陜西省政府已著手“清費”。2014年5月,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等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煤企稅費征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停止征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煤礦維簡費等5項費用。取消運煤專線建設基金、應急保障專項基金、IC卡費等11項違規設立的基金和收費項目。
劉冬娜卻認為上述“清費”舉措“力度不大”,“所清理的費用在涉煤費用中所占比例太小,作用十分有限。”
煤炭分析師戴兵也稱,“因費用太過繁雜致使政策力度很難考量。”
陜西當地煤企相關人士表示,“雖然取締了一部分管理費,但實行6%的煤炭資源稅率之后,總體的負擔和費用可能比過去還要多一些。”
煤炭行業寒冬之際,煤炭資源稅改備受矚目。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