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市場準入和產品標準缺失。低速電動汽車產業由于沒有法規和標準的強制約束,企業沒有明確的準入門檻,在巨大市場潛力吸引下,一批包括電動自行車制造商、農用機械制造商、特種裝備廠等企業,利用改裝、拼裝等手段生產和銷售廉價的低速電動汽車。這些廠商并沒有統一的工信部、技監局的行業標準,幾乎全部企業都沒有乘用車生產資質,只有少數幾個大企業有特種車輛生產資質,生產的不少車輛根本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就投放到市場。甚至一些黑作坊組織幾名工人、幾把大錘就能造車。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3年,這個產業已經有高達150億的資本投入。
二是監管無力。目前低速電動車市場基本處于“車無證、人無照”的無序狀態。按現行政策規定,車輛上牌照依據國家工信部發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只有納入該《公告》目錄中的車輛才符合申請牌照的條件。低速電動車不屬于符合國家政策的可上路汽車,也就無法對駕駛者進行管理。一旦發生故障或者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公安部交管部門無法按正常車輛進行處理,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三是自主創新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制約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包括電池容量、充電速度、驅動系統匹配等關鍵技術,相關企業普遍缺乏自主研發能力;電機、電控系統等關鍵零部件,多數仍以購買專利或引進技術的方式生產。
低速電動汽車可作為村鎮家庭的第一輛車,以及城市家庭的第二輛車、城市短途物流、快遞等行業用車,在我國有巨大的市場潛力,初步估測有1億多輛的需求。如任其“野蠻生長”,待產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后,很有可能會重蹈我國電動自行車發展中“國標暫緩執行”的覆轍。因此,急需有關部門在國家層面制定行業發展標準、提出環保要求等,引導和規范低速電動汽車有序發展。
二、政策建議
1.建立產業標準體系。
產業標準體系的制定和落實,不僅可以對企業提出嚴格的市場準入要求,規范產品的生產流程,提高產品質量,減低生產成本,實現規模經濟,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的研發風險,促進科技成果迅速轉換為新產品進而實現產業化。因此應盡快建立包括低速電動汽車及其相關基礎設施的產業技術標準,開展產品標準化工作,同時對其技術性、環保性、節能性和安全性做好等級認證工作。在國家標準出臺前,應按照國際慣例和國際標準,先行建立企業標準,通過產業聯盟的形式推廣,推動出臺統一的行業和國家標準。
2.加強規范管理
一是明確行業準入門檻。國家工信部、發改委和公安部應盡快出臺行業準入辦法,對具有汽車生產資質、產品通過檢測的低速電動車企業實行準入管理,推動行業科學發展。
二是將低速電動汽車和燃油汽車、新能源汽車進行分類管理。針對低速電動汽車制定一套嚴格的管理辦法,包括車輛生產、檢測、保險、上路管理等多個環節。
三是在道路資源和安全可控范圍內,將低速電動車納入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體系,除高速公路和限行道路外,所有鄉村公路和城鎮的部分道路應向低速電動汽車開放。車輛可采用專用明顯標志的車牌便于識別,駕照可考慮使用C4/C5駕照。
3.開展試點工作。
在有條件的省份率先開展試點工作。探索一條以市場需求為拉動,政府不投資和補貼,技術路線由低到高、先易后難、自主研發,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提高的發展模式。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