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電動汽車充電站運營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將于9月1日起實施。
為規范深圳市電動汽車充電站的運營和服務,《規范》規定了電動汽車充電站基本要求、環境管理、人員要求、設備管理、安全管理、應急管理、記錄、服務、評估與改進等。在人員要求方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等,考核合格后上崗;凡從事充電作業的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能上崗作業,并按期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在安全管理方面,要求充電站應制定防電氣火災、防電池火災、防爆炸、防電擊、防汛、防環境污染等防范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措施等。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