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部全球環境辦公室 副主任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 副主席
工程博士
1991年開始,主管氣候變化的科學研究計劃、氣候變化政策及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從1996年開始,成為中國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談判的中國代表團的主要成員,在制定中國氣候變化政策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2001年,當選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候補委員,2003年任期滿后,競選為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委員。2005年當選為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副主席。2004年6月,在德國科隆召開的世界銀行碳融資東道國委員會會議上,被推選為碳融資東道國委員會主席,領導54個東道國與世界銀行及出資國和出資機構合作。2005年,當選為碳融資東道國委員碳交易價格委員會主席。還擔任亞太全球變化研究網(APN)中國協調員,碳收集領導人論壇中國協調員等職務、國際地圈生物圈計劃中國全國委員會常委等職務。
2002年考入清華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多年從事研究氣候變化政策,已經發表或者聯合發表的著作有書籍《清潔發展機制在中國》和《全球氣候變化研究:進展與展望》,以及有關氣候變化和清潔發展機制的學術論文若干篇。
國內工作經歷:1991年起一直負責組織制定氣候變化國家科技發展政策及組織實施國家科技項目;參與了國內主要氣候變化政策的制定,包括氣候變化國際評估報告、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氣候變化國家信息通報、氣候變化白皮書、氣候變化科技專項行動等。
國際工作經歷:1995年開始參加IPCC評估報告談判;經歷了IPCC第二、第三和第四次氣候變化評估報告的政府間審查和批準活動;1996年起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談判,經歷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6年以來的歷次會議。2001年至2009年,連續四次被選為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委員;2005年出任該執行理事會副主席。2004年,出任世界銀行碳融資東道國委員會主席,并多次代表國家出席世界級環境峰會,如2011年在墨西哥海濱城市坎昆舉行的cop16氣候大會,呂學都就環境問題發表著名言論“氣候談判一時達不成協議無需沮喪”。
兼任同濟大學教授、天津大學兼職教授及中國經濟理事會理事等社會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