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是指從海洋中獲取的多種可再生能源,主要通過海洋的自然運動、溫度差、鹽度差等物理或化學特性轉化為可利用的能源。
2月24日,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力爭到2030年,海洋能裝機規模達到40萬千瓦。
《指導意見》提出力爭到2030年,海洋能裝機規模達到40萬千瓦,建成一批海島多能互補電力系統和海洋能規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應用場景不斷拓展豐富,形成系列高效、穩定、經濟的海洋能技術裝備產品,培育一批具有較強技術研發能力和全球競爭力的海洋能規模化開發利用企業。
為進一步推進海洋能裝備迭代升級,提升我國海洋能技術裝備水平,《指導意見》提出“創新驅動,迭代優化”的發展原則。要求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加快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促進優勢技術裝備迭代升級,提升技術經濟性。
推動海洋能與各類海上生產活動
融合發展
此次發布的《關于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的指導意見》顯示,推進海洋能融合發展、拓展海洋能應用領域,是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的重要方向。
《指導意見》提出,要推動海洋能與各類海上生產活動融合發展,拓展海洋能應用場景,提高海洋能開發利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能源法》提出“國家促進海洋能規模化開發利用”,進一步從國家法律角度對海洋能開發利用作出重大制度安排。《指導意見》提出,培養打造海洋領域新質生產力,促進海洋能新技術、新模式發展,有效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 潘慧敏:扎實推進試點地區海洋能資源普查,適時在全國沿海地區推廣;積極推動海上風電和波浪能同場開發,提升海洋資源開發效率;結合“十五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能源科技創新規劃研究,提升海洋能創新發展能力,加快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