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官方微博消息,2月24日,生態環境部召開2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李天威介紹,2024年全國的環境空氣質量穩中向好,三項約束性指標都優于年度目標,全國PM2.5濃度為2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優良天數比例為87.2%,同比提高1.7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9%,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取得初步成效。
李天威表示,2024年,全國的環境空氣質量穩中向好,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改善幅度大。去年全國PM2.5濃度為2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是“十四五”以來次好年;優良天數比例為87.2%,同比提高1.7個百分點,也是“十四五”以來次好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9%,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是“十四五”以來最好。三項約束性指標都優于年度目標。特別是北京市PM2.5濃度為3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連續4年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優良天數達到290天,同比增加19天;重污染天數僅有2天。天清氣朗的“北京藍”不再是“限時免費”,而是越來越“包月服務、包年消費”。
二是改善范圍廣。京津冀地區PM2.5濃度同比下降3.4%,天山北坡城市群、成渝地區、汾渭平原、長江中游城市群、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也同比分別下降13.4%、10.8%、4.8%、4.4%、0.9%,以上這六大區域人口數量、土地面積和經濟總量分別占全國的52%、39%和57%,在穩增長任務十分繁重的形勢下,改善局面來之不易。
三是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取得初步成效。與疫情前的2019年相比,全國PM2.5濃度下降19.4%,臭氧濃度143.6微克/立方米,下降2.7%,而且連續3年穩定在144—145微克/立方米。2015年以來,臭氧連續上升的趨勢得到初步控制。2015年以來,全國臭氧濃度整體呈現先升后降再趨于穩定的態勢。其中2019年達到最高值,148微克/立方米,之后有所下降。近三年臭氧濃度整體基本穩定,應該說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去年極端氣象條件的影響顯著降低,沙塵天氣大幅減少,由沙塵導致的優良天比例損失為1.9個百分點,明顯低于2023年的3.3個百分點,極端高溫天氣引發的臭氧超標導致優良天數比例損失也不到0.2個百分點。
2024年,大氣污染防治開展了大量工作,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是系統推進大氣環境質量管理。推動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指導各省(區、市)出臺實施方案,落實落細大氣質量改善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書。配合財政部下達2024年和2025年第一批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共544億元。完成《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15項標準規范制修訂。
二是持續深化重點領域行業治理減排,全年完成散煤治理200萬戶,累計達4100萬戶。推動出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版)》《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推動完成鋼鐵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1.3億噸,實現全國80%以上產能全流程或重點工程超低排放改造;組織排查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企業2.35萬家,完成問題整改3萬余個。積極推動“公轉鐵、公轉水”,年度鐵路貨運量增長2.8%、水路貨運量增長4.7%;累計淘汰高排放車近5000萬輛;對7家車企13個車型的車輛開展排放召回,涉及問題車輛28萬輛;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領域第三方機構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查處3790家,刑事立案155起,有效打擊弄虛作假。
三是全面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和區域聯防聯控。完成新一輪重污染應急預案修訂,優化預警分級的標準;推動應急減排清單涉氣企業全覆蓋,2024年共納入企業76萬家,比2022年增加近1倍;深化重點行業績效分級,2024年績效A級和績效引領級的企業2754家,比2022年增加46%。實施秋冬季長時間大范圍重污染應對分階段差異化管控,組織開展跨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減少中重度污染天氣將近50%以上。協同“線上+線下”兩個戰場,開展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共派出607個工作組,4769人次,發現推動并解決各類突出問題8.8萬余個。
四是大力推進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和噪聲污染防治,首次實施氫氟碳化物配額管理,明確我國氫氟碳化物生產和使用基線分別是18.53億噸二氧化碳和9.05億噸二氧化碳;制定《中國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國家方案》,修訂《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完成4005個功能區生物環境質量自動監測點位的布設,初步建成全國生物環境質量的監測網絡。建立噪聲治理“千件萬戶”投訴典型案件的調度機制,調度案件1600多個,受益的群眾50萬人;全國累計建設寧靜小區2132。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系統謀劃“十五五”的關鍵之年,生態環境部將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高質量實現“十四五”收官。具體來說做到“四個突出”:
一是突出環境空氣質量管理。探索“季會商、月調度、對口幫扶、綜合施策、閉環管理”工作機制,全力完成“十四五”空氣質量目標。
二是突出治污減排。加快推進清潔取暖、超低排放改造、VOCs污染治理、移動源防治等各項重點任務,全面推進產業、能源、交通三大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三是突出污染應對。持續深化秋冬季長時間大范圍重污染應對分階段差異化管控,進一步提升預測預報能力,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和監督幫扶,有效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
四是突出系統謀劃。推動出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3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啟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2026—2035年)》編制工作,研究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為開啟“十五五”大氣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