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兑庖姟分荚诩涌旖⒕G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推動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市場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水平。
據悉,綠證是我國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國家對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核發綠證,1個綠證單位對應1000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憑證,綠證用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核算、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認證等。
《意見》提出,到2027年,綠證市場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強制消費與自愿消費相結合的綠色電力消費機制更加健全,綠色電力消費核算、認證、標識等制度基本建立,綠證與其他機制銜接更加順暢,綠證市場潛力加快釋放,綠證國際應用穩步推進,實現全國范圍內綠證暢通流動。
到2030年,綠證市場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全社會自主消費綠色電力需求顯著提升,綠證市場高效有序運行,綠證國際應用有效實現,綠色電力環境價值合理體現,有力支撐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目前,我國已建立綠證核發、交易、應用、核銷的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機制,實現了對綠色電力的準確溯源,綠證的唯一性和權威性進一步凸顯,影響力和認可度穩步提升。”談及《意見》出臺背景,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受供需不協同影響,綠證價格不斷走低,市場上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被嚴重低估。
《意見》從市場供給、消費需求、交易機制、應用場景、綠證走出去等方面提出十七條具體措施。
為穩定綠證市場供給,《意見》要求,加快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原則上當月完成上個月并網項目建檔立卡。加快提升以綠色電力和對應綠色電力環境價值為標的物的綠色電力交易規模。推動綠證在全國范圍內合理流通,各地區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綠證交易區域。
圍繞激發綠證消費需求,《意見》提出,依法穩步推進綠證強制消費,逐步提高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并使用綠證核算。加快提升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和數據中心,以及其他重點用能單位和行業的綠色電力消費比例。鼓勵相關用能單位在強制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之上,進一步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比例。
在完善綠證交易機制方面,《意見》明確,健全綠證價格形成機制,加強綠證價格監測,研究建立綠證價格指數,引導綠證價格在合理水平運行。完善全國統一的綠證交易體系,強化綠證交易平臺建設。鼓勵各地通過綠色電力交易形式落實國家能源戰略、規劃,有效擴大跨省跨區供給。
“《意見》的印發,有助于充分激發綠色電力消費需求、釋放綠證市場活力,對以更大力度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意義重大。”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