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班牙工業部的一份聲明,西班牙仲裁法庭日前否決兩家公司針對西班牙王國在2010年對光伏產業進行改革所提起的訴訟。
該國際訴訟,基于西班牙對于國際能源憲章條約的承諾,就西班牙政府在2010年對太陽能光伏推出追溯性削減上網電價補貼的決定提起,這可能對該行業投資者造成有害影響。
該能源憲章的關鍵支柱之一是保護國外投資,能源憲章是根據國際法能源合作的唯一多邊框架。
然而,仲裁法庭日前駁回同為馬德里公司T-Solar的股東的丹麥公司Charanne和盧森堡Construction Investments的訴訟,裁決兩家公司可能沒有合理預期,認為在整個太陽能電站的壽命內為西班牙可再生能源建立的監管框架將保持不變。
工業部聲明表示:“實際上,沖裁法庭指出,鑒于這一狀況,投資者可以很容易預見監管框架變化的可能性。”
Charanne和Construction Investments日前被要求向西班牙王國支付一百二十萬歐元(一百三十萬美元)成本和管理費用。
目前關于能源憲章,針對西班牙有四十余起正在進行的投資爭端解決案件。
上周,西班牙最高法院還否決五家太陽能生產商對于上網電價補貼削減的訴訟。當時,光伏能源生產商協會((ANPIER)表示判決不公,標志著“西班牙民主歷史上最黑暗的一章”。
本月早些時候,西班牙憲法法院還發布其判決的全部細節,駁回反對削減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補貼的上訴。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