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環資〔2023〕14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落實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發〔2021〕23號)有關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現將《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20日
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有關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和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按照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總體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聚焦破解綠色低碳發展面臨的瓶頸制約,激發地方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推進試點任務、實施重點工程、創新政策機制,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工作原則
——堅持積極穩妥。聚焦碳達峰碳中和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將探索有效做法、典型經驗、政策機制以及不同地區碳達峰路徑作為重點,尊重客觀規律,科學把握節奏,不簡單以達峰時間早晚或峰值高低來衡量工作成效。
——堅持因地制宜。充分考慮不同試點的區位特點、功能定位、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因地制宜確定試點建設目標和任務,探索多元化綠色低碳轉型路徑。
——堅持改革創新。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持續深化改革、開展制度創新、加強政策供給,不斷完善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
——堅持安全降碳。統籌發展與安全,堅持先立后破,妥善防范和化解探索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挑戰,切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群眾正常生產生活。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試點城市和園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基本構建,一批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初步形成,不同資源稟賦、不同發展基礎、不同產業結構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基本清晰,試點對全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領作用逐步顯現。
到2030年,試點城市和園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進展,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全面建立,有關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對其他城市和園區帶動作用明顯,對全國實現碳達峰目標發揮重要支撐作用,為推進碳中和奠定良好實踐基礎。
三、建設內容
(一)確定試點任務。試點城市和園區要根據國家碳達峰行動總體部署,結合所在地區工作要求,系統梳理自身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基礎與進展,深入分析綠色低碳轉型面臨的關鍵制約,圍繞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產業優化升級、節能降碳增效以及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清潔低碳轉型,謀劃部署試點建設任務。
(二)實施重點工程。試點城市和園區要結合試點目標,在能源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先進技術示范、環境基礎設施、資源循環利用、生態保護修復等領域規劃實施一批重點工程,形成對試點城市和園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有力支撐。要加強對配套工程建設的各類要素保障,推動重點工程項目有序實施。
(三)強化科技創新。試點城市和園區要加強科技支撐引領,支持科研單位、高校、企業等圍繞綠色低碳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研發。要創新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機制,大力培育綠色低碳產業,支持和引導企業積極應用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努力形成新的產業競爭優勢。要加強碳達峰碳中和專業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推動完善碳達峰碳中和學科體系。
(四)完善政策機制。試點城市要深入剖析當前綠色低碳發展存在的體制機制短板,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綠色發展的財政、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創新碳排放核算、評價、管理機制,推動城市能效與碳效整體提升。試點園區要加快建立以碳排放控制為導向的管理機制,著力提升園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水平。
(五)開展全民行動。試點城市和園區要著力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普及“雙碳”基礎知識。要大力推廣綠色低碳生活理念,促進綠色消費,創新探索綠色出行、制止浪費、垃圾分類等方面體制機制。要引導企事業單位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發展水平,切實增強各級干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四、組織實施
(一)確定試點名單。統籌考慮各地區碳排放總量及增長趨勢、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首批在 15 個省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名額分配安排見附件 1)。試點城市建設主體原則上為地級及以上城市,試點園區建設主體為省級及以上園區。有關省區發展改革委要根據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實際、本地區城市和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等情況,按照分配名額提出碳達峰試點城市和園區建議名單, 報本地區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確認。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首批試點推進情況,組織開展后續試點建設。
(二)編制實施方案。有關省區發展改革委要指導試點城市和園區按照《碳達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附件2)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科學編制試點實施方案,明確重點任務、改革舉措、重大項目和工作進度安排,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并按照審核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經本地區人民政府同意后,以試點所在省區省級發展改革委或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并抄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開展試點建設。各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和試點園區管理機構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各方職責,按照實施方案扎實開展建設。有關省區發展改革委要認真履行指導責任,督促試點城市和園區推進各項重點工作,及時協調解決試點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對符合要求的 試點建設項目予以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支持碳達峰試點城市和園區建設,綜合運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按市場化方式加大對相關綠色低碳項目的支持力度。
(四)加強總結評估。有關省區發展改革委要組織試點城市和園區定期開展建設情況總結評估,系統梳理試點工作進展成效,深入分析試點建設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試點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組織行業專家和專業機構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幫扶,對試點成效突出的城市和園區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度滯后、試點效果不 彰的試點及所在地區進行督促并責令限期整改。
(五)做好經驗推廣。試點城市和園區要及時梳理總結有推廣價值的經驗模式、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歸納后形成信息上報。有關省區發展改革委要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在本地區率先推廣,推動轉化為地方法規、政策制度、標準規范等。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試點經驗交流活動,宣傳推廣綠色低碳發展創新 模式和典型經驗。
附件:1.首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名額安排
2.碳達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
附件 1
首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名額安排
附件 2
碳達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
一、工作基礎
(一)實施主體概況。簡述試點城市區位交通、自然條件、經濟發展狀況、產業結構和布局等;試點園區區位條件、占地面積、園區發展建設情況、經濟產業發展水平、園區主導產業和重點企業發展狀況等。
(二)能耗和碳排放情況。簡述城市或園區近年能源結構、能源供需關系、能源生產、能源消費、主要資源消耗等情況。分析試點城市或園區碳排放總量和強度變化情況、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變化情況、各重點領域碳排放增長情況等。
(三)綠色低碳發展基礎。總結城市和園區近年來產業結構調整、重點領域能效提升、綠色低碳管理等方面情況。梳理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基礎和進展,包括體制機制建設情況、已實施的具體政策措施、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研究與推廣情況等。
(四)碳減排難點分析。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資源環境稟賦,分析綠色低碳轉型和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面臨的主要困難和短板弱項,有針對性提出改進相關領域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建設目標
提出碳達峰試點工作的總體目標和實施路徑,明確推進碳達峰行動的路線圖、施工圖,以及重點任務舉措等。視情提出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碳達峰試點目標。可參考表1和表2列出的指標,并根據 實際情況補充或刪減。
表1 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參考指標
表2 碳達峰試點園區建設參考指標
三、主要任務
綜合考慮功能定位、區位特點、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等,合理部署碳達峰試點建設任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試點城市主要建設任務
1.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結合本地能源稟賦,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路徑。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要加大可再生能源開發和利用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生產和消費占比。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一般的地區,要進一步擴大綠電和綠證交易規模,同時充分挖掘本地區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潛力,為本地能源供給提供有效補充。
2.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把節約能源資源擺在突出位置,在能源開發、儲存、加工轉換、輸送分配、終端使用等環節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優化和改造區域能源系統,實現能源梯級高效利用。加強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節能管理,對區域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節能診斷,挖掘節能潛力。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充分發揮循環經濟助力降碳作用。
3.推動重點行業碳達峰。產業結構偏重的城市和資源型城市,要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著力提高重點行業能效水平,推動企業開展清潔能源替代、電氣化改造、工業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節能降碳改造。產業結構較優的城市,要推動優勢產業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大力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在完成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任務過程中鍛造新的產業競爭優勢。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建立綠色用能監測與評價體系,引導企業提升綠色能源使用比例。
4.加快城鄉建設低碳轉型。推行綠色低碳城鄉規劃設計理念, 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因地制宜推進清潔供暖。嚴寒、寒冷地區城市要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工業余熱供暖,逐步降低化石能源供暖比例;夏熱冬冷地區城市要推廣各類高效熱泵產品,擴大地熱能、空氣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
5.促進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動交通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氣化替代,淘汰老舊交通工具。優化大宗貨物運輸結構,加強鐵路專用線建設和內河高等級航道建設,因地制宜推進鐵水聯運、公鐵聯運、海鐵聯運。加強交通綠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充電樁、換電站等配套設施,推進交通樞紐場站綠色升級。發展智能交通,推動各類運輸方 式系統對接、數據共享,提升運輸效率。
(二)試點園區主要建設任務
1.加快提升能源清潔化利用效率。開展園區節能診斷,系統分析園區能源利用狀況,充分挖掘園區能源節約潛力,推進節能降碳改造,推廣高效節能設備。推動園區用能系統再造,開展一體化供用能方案設計,加快園區用能電氣化改造,推廣綜合能源站、源網荷儲一體化、新能源微網等綠色高效供用能模式,推動能源梯級高 效利用。積極推廣應用各類清潔能源替代技術產品,提升園區清潔能源利用水平。
2.推動園區產業高質量發展。聚焦園區主導產業,加快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形成產業協同效應。以節能降碳為導向,推進園區存量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推動重點企業實施工藝流程綠色低碳再造。提升園區綠色制造水平,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3.提升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水平。提升園區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低碳水平,新建基礎設施優先采用綠色設計、綠色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完善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垃圾焚燒設施、危險廢物處理設施等環境基礎設施。加強園區能源、碳排放智慧監測管理設施建設,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綠色低碳管理水平。
4.大力推動資源循環利用。開展園區物質流分析,加快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優化園區空間布局,深挖產業關聯性,深入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促進物料循環利用、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再生利用,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
5.提升減污降碳協同能力。深入分析園區污染物排放類型,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與二氧化碳排放協同控制和改造提升。支持污染治理技術和節能降碳技術在園區開展綜合性示范應用,大力推動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綜合運用清潔生產審核、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協同提高節能降碳減污水平。
四、科技創新
聚焦區域綠色低碳科技需求,加強重點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應用。對于科教基礎和創新能力較強的城市,要加大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研發力度,積極參與前沿技術標準研究制定,探索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推廣新機制,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對于科技創新基礎相對薄弱的城市,要鼓勵引導企業應用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開展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產業化示范。具備條件的試點城市,要積極支持屬地高校建設“雙碳”相關學科專業,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園區要根據自身產業特色和發展需求,引導企業加強自主創新,開展與高校、科研院所的聯合創新,支持企業開展綠色低碳先進技術工程示范和產業應用。
五、重點工程
結合試點主要任務,提出能源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環境基礎設施、循環經濟發展、生態保護修復等領域擬開展的重點工程項目,包括項目內容、建設期限、預期效果等,并說明擬實施的重點工程項目對試點建設的支撐作用。
六、政策創新
圍繞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政、金融、投資、價格等重要政策創新,以及碳排放統計核算、項目碳排放評價、產品碳足跡管理等配套制度開展先行探索,根據試點主要任務安排,緊密聯系本地區工作實際,在重點領域開展先行先試,重點闡述政策機制創新的任務目標、內容、創新點及實施路徑。
七、全民行動
在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中開展生態文明科普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能力。推動吃、穿、住、行、用、游等領域消費綠色轉型,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指導區域內重點用能單位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節能降碳專項工作方案。強化干部教育培訓,切實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八、保障措施
提出組織領導、政策支持、資金保障、監督考評、宣傳推廣等方面的務實舉措,保障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