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環保總局發文稱,經國家環保總局核實,2006年度江蘇省COD、SO2排放量分別比2005年削減了3.8%和5.3%,均超過了國家核定計劃的0.8%和1.7%,成為全國完成總量減排任務的4個省(市)之一。
2006年,江蘇經濟發展繼續在高位上增長,GDP年度增長了14.9%,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了4.2個百分點。這“一增”與“一減”表明,江蘇省能夠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排任務,實屬不易。那么,江蘇省是如何超額完成減排任務的呢?
“控制增量,削減存量,確保完成年度減排任務”,這是江蘇省確定的污染減排的“坐標。”“十一五”時期,江蘇省明確了今后5年COD排放總量削減15.1%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削減18%的目標。2006年,是江蘇省“十一五”期間污染減排的開局之年和攻堅之年,如果能夠順利完成年度污染削減任務,將為“十一五”的污染減排打下堅實基礎。
當江蘇省及時啟動了污染減排的攻堅戰,結合本省省情,便明確了污染減排的路徑。在“削減存量”上,通過調整產業結構,強制淘汰污染嚴重產業、在印染、化工行業提高達標排放標準、提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大力推進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全面推行污染物集中處理和強行推行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計等一系列治污措施,把“削減存量”任務一一落實污染治理項目上。
面對江蘇省經濟發展高位增長的態勢,如何在“控制增量”上尋求突破呢?江蘇省從環保機制創新入手,充分依靠政策引導和市場運作,尋求到了“以市場配置環境資源,靠價格杠桿推動污染減排”的新徑。
一、變無償使用為“有價購買”
近日,太倉印染廠在“退二進三”時,搬遷到了港口開發區。由于擴大了生產規模,使每天的印染廢水排放量由170噸增加到了470噸。在該企業排污總量的控制下,只好通過太倉市排污權交易市場來購買排污指標。太倉市環保局為了給這家企業解決排污余量的難題,在港口開發區積極尋覓賣方單位。他們通過實地調查得知,新建的港口污水處理廠所核定的排污總量指標還有一些余量。于是,經過環保部門熱情牽線搭橋,使雙方坐在一起談“買賣”。經過雙方協商敲定:港口污水處理廠一年賣給對方印染廢水排放量9萬噸,每噸價格為2.5元。隨后,雙方簽下了為期3年的買賣協議。至此,新的一樁水量排污權交易在江蘇省又順利成交。
變無償使用為“有價購買”。江蘇省是全國環境資源十分稀缺的省份之一,為積極償試讓“市場之手”操縱污染減排新徑,前不久,江蘇省積極在位于太湖流域的張家港、太倉、昆山市和無錫的惠山區等地,進行了水污染物排放指標的有償分配試點,—改過去無償分配和使用的慣例,不僅要讓水排污許可證“值錢”起來,而且在實現污染減排的前提下,還可以建立起排污權交易的“買賣”市場。太倉市就是在水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試點中,完成了成功完成了這樁排污指標的“買賣”。
在江蘇省環保廳廳長史振華看來,江蘇環保最大的創新,是在全國率先探索了一種全新的機制,那就是——“以市場配置環境資源,靠價格杠桿撬動污染減排”。
就在江蘇省太湖流域的“三市一區”積極開展水排污權“有價購買”的同時,南通市也在全國率先研究出了水染物排放權交易體系,并首次構建了水污染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框架。該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指導意義,處于國內領先,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
據課題組負責人、南通市環保局副局長、總工程師楊展里介紹,水污染物排放權交易是在滿足環境要求和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利用市場經濟機制,對水環境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的全新的政策措施,目的就是既要實現“控制增量”的目標,又要降低污染治理成本。
地處南通市通揚運河畔的泰爾特染整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棉和化纖織造、染色、整理的企業,自該公司新建日處理能力3000噸污水處理廠以來,使排放污水化學需氧量(COD)的濃度一直保持在70毫克/升以下,遠遠低于國家規定的100毫克/升的一級排放標準,實現了水污染物排放指標的“富余。”
與此同時,南通市所轄的如皋市同源污水處理廠也投入了運行,并從生活污水處理中騰出了COD余量。但是,同處于通揚運河沿岸的如皋市亞點毛巾織染有限公司和西東色織廠兩家染整企業,卻因缺少“額外”的排放指標,而遲遲無法實施擴產項目。
一方是排放指標的節余,一方急需指標擴大生產規模。南通市環保局在相關交易理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引入環境經濟學的概念,著重研究并逐步解決了水污染排放權的確定、交易市場設立、排放總量監測以及交易技術規范等問題,通過“牽線搭橋”并審核確認,由泰爾特公司和如皋同源污水處理廠將排污指標余量,分別出售給亞點毛巾和西東色織廠,轉讓期限為三年,每噸COD交易價格為1000元。根據《交易合同》,購買方在使用排放權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以滿足當地水環境質量的要求且不得超過當地環保部門核定的排放總量。從兩例水污染交易的成功案例運行表明,不僅水污染物排放“增量”得到了有效控制,而且交易各方在水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標準上,均達到了交易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多市場交易
江蘇省是我國探索“環境資源優化配置”較早的省份,在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上,曾創造了三個“全國第一”。
本區域內交易:前不久,南通醋酸纖維有限公司因為擴大生產規模,急需要增加二氧化硫的排放總量;而南通天生港發電公司,由于實施了大規模的煙氣脫硫工程,使二氧化硫排污總量指標“多”了出來。在南通市環保局的撮合下,兩家企業達成了我國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在為期6年的交易期限里,由“天生港”每年賣給“醋酸纖維”300噸的二氧化硫排污權指標,每噸價格250元。
跨區域交易:地處長江下游入海口的太倉港環保發電有限公司,因為燃煤發電機組的擴建,“手頭”已沒有了排污總量。而位于南京市的下關發電廠,積極引進了2002年夏,在省環保廳的協助下,太倉港環保發電有限公司與南京下關電廠達成協議,從2003年7月起至2005年,“太倉港”每年從南京市下關發電廠異地購買1700噸的二氧化硫排污權,并以每公斤1元的價格支付170萬元的交易費。
同行業內部交易:華能集團公司所屬的華能南通電廠和華能太倉電廠,同處在長江下游,僅僅是隔江相望,相距僅為80公里。在煙氣脫硫中,2家電廠總投資為4億元。就在即將敲定治理方案之際,華能集團公司高層領導經過研究認為,如果兩家電廠各自新上一套煙氣脫硫設施,投資費用必然很高。如果集中資金,對華能太倉發電廠的新老機組,安裝兩套煙氣脫硫設施,就可以省掉1.6億元的的共用設施的建設投資。隨后,再在華能南通發電廠同時再上兩套煙氣脫硫設施,又可以節省上億元的投資費用。但是,如果華能南通發電廠不能按時治理二氧化硫,就無法完成二氧化硫減排任務。于是,華能集團公司確定,在集團內利用“時間差,”來“買賣”二氧化硫排污權的設想:在華能太倉發電廠同時新上兩套煙氣脫硫設施,每年可以減排二氧化硫排放量6000至7000噸。而騰出的二氧化硫富余指標,就可以暫時“賣給”華能南通發電廠,而買回來的這部分二氧化硫指標,華能南通發電廠不能使用,只能作為該企業污染減排的指標。隨后,在同行業內部這樁“打時間差”的“買賣”也順利成交:南通發電廠購買太倉發電廠共計3年的14810噸的二氧化硫減排指標,分期付給太倉發電廠3100多萬元的購買費用。但是,等到自已電廠的兩套煙氣脫硫設施同時建設時,就可以節省1.6億元投資費用。兩者相比,這筆“打時間差”的“買賣”相當劃算。
“環境是資源、”“環境也是商品”,自從江蘇省建立了“以市場配置環境資源,靠價格杠桿推動污染減排”的機制以來,使排污權“買賣”市場紅紅火火起來。僅以二氧化硫為例,“買方”市場十分活躍,但“賣方”市場卻十分奇缺。這樣,便形成了價格一路攀升的的走勢。
當南通市在本地成功成交了第一筆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的“買賣”時,每公斤二氧化硫的“售價”僅為0.2元。隨后,南京下關發電廠與太倉環保發電公司完成了首筆異地排污權交易的“買賣”,每公斤的“售價,”就“瘋長”到了1元。隨后,當鎮江諫壁發電廠與國電常州發電有限公司成交了又一筆跨市域的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的“買賣”時,每公斤二氧化硫的“售價,”又攀升到了1.5元。前不久,投資達5億美元的太倉玖龍紙業公司,因擴產向蘇州市政府“購買”1400噸二氧化硫指標時,每公斤又漲到了2元,與首例成交時,價格已猛漲了10倍。
在江蘇省排污權“買賣”市場又曝出一件新鮮事:昔日“買方”搖身變成了“大賣方”。在開創了我國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買賣”的南通醋酸纖維公司,當初,因生產規模擴大,急需要增加二氧化硫排放指標,只好向市場上伸手向南通天生港發電公司購買來了“富余”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標。隨后,南通醋酸纖維公司通過實施清潔生產和發展循環經濟,采用國內最為先進技術與裝備,全面對污染物進行圍剿,不僅實現了二氧化硫總量控制,而且手中還有了可觀的富余指標。
恰恰這時,列為世界500強的日本王子制紙株式會社,要在南通市投資139億元建設迄今日本向海外投資的最大工業項目。這個特大型的造紙項目,盡管采用了世界上先進的煙氣脫硫措施,但每年還要向大氣環境中排放790噸二氧化硫。作為一個新建項目,這家會社手中沒有排污總量控制指標,必須通過區域內其它排污企業騰出環境容量,才能建設投產。于是,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通過擴大集中供熱面積,關停取締了一批小鍋爐,騰出了400噸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標。而其余排污指標必須向市場去購買。南通市環保局出面當“紅娘,”通過牽線搭橋把南通醋酸與王子制紙撮合在一起。洽談結果,南通醋酸從富余的排污指標中,每年拿出400噸二氧化硫排放指標“賣給”王子制紙,為期5年共計2000噸。這樣,既保證了王子制紙的順利開工建設,又使得南通醋酸有了“賺頭”,還實現了南通市二氧化硫“控制增量”目標的實現。
三、置換各個企業的排污權
“控制增量”在江蘇省各個點源逐步展開,并向面上擴展。吳江市盛澤鎮就在推行區域“有償排污權”方面,進行了成功嘗試。
素有“日出萬匹,衣被天下”的吳江市盛澤鎮,是一個紡織印染業十分發達的工業重鎮,僅鎮區就有規模較大的印染企業21家,日排放印染廢水超過10萬噸。近年來,在大規模限期治理中,這些印染企業變點源治理為集中處理,通過“眾人抬石頭”方式,按照21家印染企業排污量的大小,分別出資在鎮區周圍興建了7座大型污水處理廠,形成了日處理印染廢水12.5萬噸的規模,實現了鎮區印染廢水的全部集中處理。
但是,長期以來,由于污染治理處理設施產權不明晰,尤其是鎮區的7座污水處理廠的人、財、物還在這些排污企業攥著,這樣就形成了“警察與小偷于一家”的格局,常常在穩定達標排放方面就打了一定折扣。
吳江市政府為力除盛澤鎮“警察與小偷于一家”的痼疾,著手對印染企業的污水處理設施實施產權剝離,并積極醞釀成立市場化的產物――盛澤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全面承擔起對鎮區7座污水處理廠實行統一管理、統一運行的重任。開始實施了“有償排污權”試點的第一個動作:用固定資產置換水排污權。
當吳江市政府確立了“環境就是有價資源”的理念,為實現污水處理廠產權置換的“平穩過渡”和“有償排污權”的試點成功,吳江市積極組織中介機構的評估專家對鎮區的7座污水處理廠資產和水排污權交易進行認真評估。經過一個月的努力,評估結果顯示,鎮區7座污水處理廠的總資產為1.8億元,而每噸印染廢水的排污權價格為1000元。
隨后,吳江盛澤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受市、鎮政府的委托,開始向鎮區21家印染企業“出售排污權”。以每天排放12.5萬噸印染廢水計算,一次性核定出“有償排污權”的總價值為1.2億元。根據每家印染企業每天排放到污水處理廠的廢水量規模,分別計算出這些排污企業購買排污權的資金。
經過細致的工作,在理清盛澤鎮和每個企業污水處理資產與“有償排污權”的“家底”之后,他們用27家企業共同擁有的價值1.8億元的7座污水處理廠資產,分別置換各個企業的排污權,而資產剩余部分則全部入股。這樣,通過試行“有償排污權”試點,盛澤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便成7座污水處理廠的最大股東,而21家印染企業也變成小股東。同時,水處理發展公司又把原屬于排污企業“花名冊”上的180多名污水處理工,全部招入到自己的旗下。不僅實現了環保設施產權的徹底剝離,而且成功鏟除了“警察與小偷于一家”的痼疾。
產權與職責明晰之后,使盛澤鎮環保市場化運作很快步入正常軌道。使得21家排污企業自我約束能力大為增強。特別是建立了“多排污水、多付費”的機制后,促使排污企業普遍增強了增溫加壓、自我約束的能力。他們眼睛向內,挖潛改造,紛紛在減少廢水排放量和削減排污濃度上動腦筋、花氣力。21家排污企業也全面推行了清潔生產審計,請來“增效減污”的高手,對生產全過程全面動手術。據不完全統計,全鎮21家排污企業先后實施清潔生產方案300多項,年減少廢水排放量1200萬噸,節約堿用量7500噸。特別是堿減量廢水回收技術的推廣應用,成功的回收對苯二甲酸,不僅降低廢水濃度,還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目前,已有十幾家重點企業建成堿減量回收裝置,使每升堿減量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濃度由5000毫克驟降到1500毫克左右,每年從源頭上就可削減3700多噸化學需氧量,大大降低印染廢水處理難度,為全鎮工業實現“控制增量、削減存量”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形成反映環境稀缺程度和供求關系的價格形成機制
進入“十一五”之初,江蘇省“以市場配置環境資源,靠價格杠桿推動污染減排”的機制,在“控制增量”上進行了積極和有益的探索。
近日,為從理論上為“以市場配置環境資源,靠價格杠桿推動污染減排”提供支撐,由江蘇省物價局、省環保廳、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等組成聯合課題組,按照“關于加快建立江蘇環境價格體系”的要求,積極開展了“江蘇省二氧化硫排污權價格理論和政策”的課題研究,率先在全國探索建立環境價格的形成機制。
這一剛剛新鮮出爐的排污權價格理論和政策研究課題,全面分析了江蘇省這個全國唯一既有酸雨控制區、又有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省份的大氣污染現狀、二氧化硫污染主要原因、實施二氧化硫排污權價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課題組研究專家認為,江蘇省人口密度全國最大,人均環境容量全國最小,單位國土面積工業負荷全國最高,環境承載能力薄弱。要認真落實“環保優先”的方針,必須實行最嚴格的環保制度,創新建立科學環保機制,促進環境改善的拐點早日到來。就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總量來說,完善環境價格的形成機制是有效的切入點,實行環境資源有償使用,以真正體現環境資源的稀缺性和“污染者負擔”的原則。到2010年,要實現全省二氧化硫比2005年減排18%的目標,治污和減排的任務十分艱巨。按過去常規思路和老的辦法,這一任務顯然難以完成。特別是到“十一五”末,全省燃煤總裝機容量將達到近7000萬KW,排放的二氧化硫肯定要繼續大幅增加,不僅不能完成國家下達的指標,而且必將超出我省大氣環境可承載能力,每年由此造成的污染損失將達到270億元—370億元,必將影響全面小康社會的進程。
因此,專家們提出,必須加快建立排污權價格體系,形成反映環境稀缺程度和供求關系的價格形成機制。在這份排污權價格理論和政策研究課題中,明確提出了環境價格體系的構成、排污權交易的制度規則等理論觀點。提出了科學合理地確定區域排污總量、將區域排污總量指標在區域范圍內的各個污染源進行分配、確定排污權初始價格,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政府對排污權交易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等觀點。
專家們認為,要大膽改革現有的“分配初始排污權”,從無償分配向有價出售轉變,通過定價出售、市場拍賣、等形式,使現有的排污許可證“值錢”起來。同時,要科學確定初始價格,建立規范的排污權交易市場,加強排污權交易市場的監管和建立交易績效評價體系等。建立二氧化硫排污權價格體系,有助于實現污染減排目標,有利于促進污染的治理。通過二氧化硫排污權價格杠桿的調節,有助于實現區域產業結構調整。
結合江蘇實情,這份排污權價格理論和政策研究課題中提出了建立江蘇省二氧化硫排污權價格體系的政策設計方案。按照“先試點后推廣,循序漸進”的原則,建立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價格立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首先,要建立一級市場:對現有企業的排污量進行重新核定。其次,再建立二級市場,實施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精心測算初始價格。由物價、財政、環保及電力等部門對不同區域典型的新老電力生產企業進行調查,確定初始價格及地區差價。《江蘇省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收費辦法》,確定二氧化硫排污指標及從2007年到2010年的削減指標。同時,省物價局、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省經貿委等部門制定《江蘇省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實施辦法》,明確交易規則及排污權交易的管理等。
2007年4月,江蘇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已邁出了實質性一步。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保廳擬定的《江蘇省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已幾易其稿,上報到國家有關部門審批。暫行辦法提出,要通過實行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促進二氧化硫污染減排,形成“多削減多受益、少削減多付費”、“污染者付費,治理者受益”的有效機制。削減量超過削減指標,可以進入市場進行銷售,使企業獲得經濟收益。
收費范圍:凡在江蘇省排放二氧化硫污染物的單位,原則上要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取得二氧化硫排污權。排污權有償使用費的使用管理,納入財政預算,主要用于重點污染源防治項目、區域性污染防治項目、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項目、區域性環境污染監控和事故預警系統建設項目、老電廠的治理工程補助、排污權交易市場建設等。
同時,江蘇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還初步擬定了“十一五”期間電力生產企業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收費標準,也已上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收費標準初定,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市按照每噸3350元收取,南通、揚州、鎮江、泰州市按照每噸2240元收取,徐州、連云港、淮安、鹽城、宿遷市按照每噸1910元收取。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