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要求,按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自2019年4月26日24時起,每噸分別提高195元和185元;89號汽油由每升6.54元調整為6.69元,提高0.15元;92號汽油由每升6.99元調整為7.15元,提高0.16元;95號汽油由每升7.44元調整為7.61元,提高0.17元;0號柴油由每升6.67元調整為6.83元,提高0.16元(具體價格見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北京市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和運雜費(最高零售價格的1%)確定。
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成品油價格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明顯位置公布油品價格。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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