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海投資發布公告稱, 2022年5月18日,粵海水務(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飛來峽水電(粵海控股的全資附屬公司)訂立關于合作建設若干分布式光伏發電站項目,產生的電力供(其中包括)粵海水務集團自用的期限為三年的光伏發電框架協議。
根據協議,粵海水務集團將向飛來峽水電提供粵海水務集團所持有的水處理廠內及/或周圍的若干屋頂、池面及其他空置土地資源,用于在其上建設和運營光伏電站; 粵海水務集團將向飛來峽水電提供該等光伏電站的日常維護服務;飛來峽水電將向粵海水務集團相關成員供應該等光伏電站生產的電力。
雙方初步擬在光伏發電框架協議項下,于 2022 年6月1日至 2022年12 月31日期間,在 約 57 間主要位于中國廣東、江蘇、河北和海南的適合光伏電站的開發、建設 和運營的水處理廠開始開展上述合作。根據粵海水務集團的發展計劃及潛在增 長,于 2022 年 6 月1日至 2022年12 月3期間、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止年 度、截至2024 年12月31 日止年度及2025 年1 月1日至 2025年5 月 31日期 間,預計分別與約 57 間、68 間、73 間及 76 間水處理廠(「指定水處理廠」) 將根據光伏發電框架協議進行合作。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