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財政部印發了《清潔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適用于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清潔能源發展專項資金,包括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等,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以及能源清潔低碳轉型項目。專項資金將重點支持農村能源建設、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能源清潔低碳轉型、能源系統智能化建設等方向。
原文如下:
財政部關于印發《清潔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建〔2025〕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促進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推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我部制定了《清潔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財 政 部
2025年3月3日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