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印發《清潔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促進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推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清潔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是指通過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潔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潔化利用等能源清潔開發利用的專項資金。實施期限為2025—2029年。
《辦法》明確,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包括清潔能源重點關鍵技術示范推廣和產業化示范,清潔能源規?;_發利用及能力建設,清潔能源公共平臺建設,清潔能源綜合應用示范,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關于清潔能源發展的其他重要事項。
依據《辦法》,專項資金分配結合清潔能源相關工作性質、目標、投資成本以及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等因素,可以采用競爭性分配、以獎代補和據實結算等方式。
值得關注的是,專項資金對煤層氣(煤礦瓦斯)、頁巖氣、致密氣等非常規天然氣開采利用給予獎補,獎補資金按照“多增多補”的原則分配。較上年開采利用量增加的,按照增幅給予梯級獎補;較上年開采利用量減少的,按照降幅扣減獎補資金;對取暖季生產的非常規天然氣增量部分,按照“冬增多補”原則給予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