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在濟南可以掛牌了,不少市民由此想到電動自行車。從去年 3月1日開始實施的《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的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和其他新能源車輛時速超過20公里的實行掛牌登記管理。可一年半過去了,濟南現在還沒有一輛電動自行車掛牌。山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說,電動自行車新標準有望明年上半年出臺,該標準出臺后,電動自行車最快上半年掛牌。
認證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型號沒公告
依據《辦法》,自去年3月1日起將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的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和其他新能源車輛時速超過20公里的實行掛牌登記管理。其中,時速低于20公里的電動車按非機動車掛牌管理,高于20公里的按機動車掛牌管理。按照規定,交管部門將根據符合登記標準的非機動車生產企業和產品名單,查驗確認車輛,辦理車輛掛牌登記手續。但擺在他們面前的一個難題是:哪些種類的電動車符合登記標準?哪些企業生產的電動車可以掛牌?截至現在,認證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的型號和安全技術參數仍沒有公告。
認證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的型號和安全技術參數為何還沒有公告?記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省經信委已協同省公安廳、質監局、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等單位開了幾次協調會,對生產電動車企業登記備案,對生產企業的原料生產、產品管理、銷售等進行安全技術認證。然而,國家標準委相關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下發通知,將于今年起實施《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時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設計時速不大于50公里。此標準由于被認為將大部分電動車劃為摩托車,并要求按照機動車管理,引起社會各方面的爭議。去年 12月底,國家標準委下發通知,暫緩實行這一標準。
電動自行車最快明年上半年掛牌
早在1999年,國家就頒布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最高設計車速每小時不超過20公里,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山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說,11年以來,隨著技術、生產材料的變化,大部分電動車已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標準需重新修改。前不久,國家有關部門召開制定電動自行車新標準的研討會,全國自行車行業起草出電動自行車國標修訂初步建議,同時要進行相關技術驗證,最后報相關部門批準。此前,山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提交給國家標準委的修改意見是: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為25公里/小時,另外取消40公斤的整車重量限制,或者是保留40公斤重量限制,但不包含電池重量。“電動自行車新標準有望明年上半年能出臺,該標準出臺后,電動自行車最快明年上半年掛牌。”山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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