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預期推遲了一個月,8月20日,國家能源局公布了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
“每次下發通知都很突然,上報材料又時間緊,企業很難在短時間內測算出精準的數據,而且相關的配套政策還都沒有出來。”一家光伏公司高管頓了一下說,“讓我們很難做的。”
在首批18個投資主體中沒有上述光伏公司,據記者了解,在遞交補充材料時,這家公司選擇了放棄。
一些企業直接選擇了退出
早在2013年年初,全國能源工作會議釋放的信息:今年要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實現全年新增光伏裝機1000萬千瓦。6月16日,國家能源局召開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座談會,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建設工作進行了部署。
雖然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有些期待,但實際推出仍讓企業們有些措手不及。根據《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進度,需要在2013年7月10日前將實施方案上報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將在7月20日前明確示范區名單,于2013年7月底前啟動建設。
“本身是示范項目,能源局要求項目馬上實施馬上開始,因此我們認為對項目儲備還不是很充分。”上述光伏高管解釋說,“如果草草拿下項目,到時不能按時完工,可能會影響到公司的品牌。”
浙江省光伏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秘書長趙永紅透露,在第一次提交材料時,不少項目規模都超過100兆瓦,“而等要求提交補充材料時,很多企業經綜合考慮,非常猶豫,也有一些企業直接選擇了退出。”
晶科能源副總裁姚峰日前在一論壇上表示,“去年我們參加項目的投標經常是20家、30家企業,那么今年我們去投標一般都是3到6家,說明這個市場的玩家、參與者少了。”當然,這也說明“這個環境比去年、前年相對來說就會健康很多。”
其實,“企業的想法很簡單,只是想實實在在地做項目,很多企業都去找了條件比較好的企業談合作,手上都積累了很多項目資源,但現在的項目申報所要求的項目規模都太巨大了,企業并不需要那么大,他們這些項目資源根本達不到那么大的規模要求。”趙永紅表示。
呼吁出臺保障政策
按照要求,首批示范區到2015年要實現1823兆瓦的總裝機容量。“這么大的量能不能融到資?”成為業界普遍關注的焦點。
這或許也是眾多企業選擇是否申報的重要原因。在中電電氣太陽能研究院國內投資總監陳良惠看來,“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和融資困難是兩個關鍵因素。”
“很重要一點,這個行業,我們在這個生態系統里面要有一個穩定的預期。都說光伏行業不好,環境不好或者說融資難,其實關鍵的一點,作為光伏工作一線的我們來說,其實主要解決好國家的電費拖欠問題,整個行業就活了。”姚峰表示。
對于18個示范區,國家將給予電價補貼。上述高管認為,“補貼政策出臺后,前期的投入都是由投資者自己承擔,那么項目整個投資的回收期就相對較長,因此要保障回收期內回收的安全。”
“拿到補貼的前提是實現自發自用。”陳良惠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但是,單純依靠政府補貼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所建光伏屋頂企業能夠實現20年以上的穩健經營,這樣才能保證光伏企業受益的穩健。”同時,“如果融不到資企業想建也建不起來。”
上述高管舉例說,假設不是在自己屋頂建設,目前,多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合作,可能在最初雙方協商在電費上會有折扣,在電站建成后期,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一方面,合作伙伴的經營狀況,可能發展中因為某種原因關停、倒閉了,因為是雙方存在度電折算的問題,可能導致收益減少;另一方面,合作者可能在第二年提出更高的折扣,如果不同意,合作者如果提出把設備拿走,導致雙方因此對簿公堂,這對于電站的開發商而言可能處于比較弱勢的境地。
因此,“我們也希望能出臺一些確切的交易規則,明確交易方式,對雙方都起到保障作用。”上述高管還建議,國家委托電力公司代收電費,“讓企業自己去收取電費有些不太現實。”
“現在具體的補貼政策還沒有出來,企業最好再等等。”這是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日前在一太陽能光伏論壇上,解答企業疑問時說的最多的一句話。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