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昨日公布,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發布《城鎮排水雨污水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規定,國家鼓勵采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這也意味著國家明確對民資對于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建設的重要性定下基調。
在穩增長成為當前經濟導向的背景下,民間資本多次進入了政府視野,其中,城鎮基建也成為政府向社會資本開放的重點領域。早前,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中明確,要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可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其中就包括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而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從2005年前后開始,全國就有不少城市開始放開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并開始引入外資、民資。
不過,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坦言,多年來,部分城市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對民資的開放程度并不高,全國市場化率只有五成多,而北京等城市甚至還不到五成。“以北京為例,北京市內建設、運營的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中,只有少部分有社會資本參與,大多數還是掌握在排水集團公司手中。”
業內表示,在地方政府債臺高筑、銀行系統資金短缺之下,讓民資進入我國壟斷較為嚴重的排水和污水處理領域,既可以緩解地方財力不足,也可以為民間資本找到正規投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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