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26日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25日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價格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改委推進價格改革要做到“減、建、保”,在水電氣暖等領域實行居民階梯價格制度。
連維良說,“減”指縮小政府定價范圍,凡市場能夠決定價格的,都由市場決定。特別是放開競爭性環節的價格,縮小政府定價的范圍。除了重要的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實行政府定價外,其它價格都要逐步、有序放開。
“建”指對繼續由政府定價的項目,要完善公開透明的定價規則和機制,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有利于節能減排、生態文明建設、經濟轉型升級的價格政策體系。
“保”是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在價格調整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在水、電、氣、暖等領域,對居民實行階梯價格制度,區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對基本需求部分,盡量保持價格穩定,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對非基本需求部分,應更多反映市場供求關系。”他說。
連維良具體說道,在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要積極、穩妥推進,把價格改革與相應行業的管理體制改革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協調推進。此外,要區分增量部分和存量部分,對于存量部分可分步到位,對增量部分要爭取一步到位。
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涉及多個方面,包括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實行新建核電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等方面。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