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為減緩全球氣候變化各國通過了頗具爭議的《京都議定書》,并于2005開始生效。由于當時各國對原“議定書”的一些內容爭議較大,美國表示內容過于偏袒發展中國家,對自己不利,而中國、印度等國則表示一些條文不公平,對發展中國家限制太多,減少碳排放主要是發達國家的責任。由于這些國家的反對,致使“議定書”的最后文件多為意向性條文,并無約束力。目前該“議定書”已被192個國家所接納。《京都議定書》要求各發達國家在2008年到2012年之間,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從1990的水平上減少5.2%,這一目標基本達到。但以中國和印度為代表的主要發展中國家卻越走越遠。
為了實現減排目標,25個歐盟成員國于2005年創建了“排放交易系統”,首先允許1963個企業將排放指標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并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碳排放交易市場。隨后亞太地區和北美也開始設立類似的交易市場,目前全球已有十個碳交易市場。盡管碳交易深受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2012年全球碳交易量達109億頓,比2011年增加25.3%,而同期的交易額卻減少了36.7%,達62億歐元,主要是因為經濟危機致使許多排放大戶關閉,出讓排放許可,造成供大于求,并導致排放配額價格暴跌。為了活躍市場,實現更大的減排目標,歐盟計劃減少排放許可證發放,增加需求(即提高排放標準),以實現供需平衡。
作為全球最大碳排放國中國,盡管政府也根據《京都議定書》制定了宏偉的清潔發展機制,但到目前尚未見到降低排放量的跡象。2007年時,中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已達70億頓,地方政府只顧追求GDP,沒有真正重視低碳減排,到2012年排放量已增加到97億噸,四年里年均遞增8.5%,幾乎與GDP增速同步,使中國成為頭號霧霾大國。與此同時,歐美年均分別減排2.2%和2.1%。中國的那些清潔發展機制項目超過3000個,總投資將超過一千億元人民幣,為何未見減少霧霾的趨勢呢?
數據來源:獨立統計與分析網(2012)
國際碳交易商一直看好中國的碳市場,而中國政府卻超量發放減排證書,致使交易價格暴跌,使投資者望而生畏。目前中國選擇了深圳等七個碳交易試點區域,計劃在2015年向全國展開,甚至可能跨地區交易,并承諾加強碳排放交易系統的建設,避免歐盟出現的供需失衡的問題。碳交易是一種通過金融手段和政策強制相結合、賞罰分明和市場機制雙管齊下的減排策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獨到的意義。理論上和在歐洲的實踐中證明碳交易對減排是可行的,但由于我國長期實行政府主導的經濟體制,能否獲得預期成效一直是個迷。
歐盟主要采用排放封頂的做法,原來對各成員國實施排放封頂,現在正轉向對全歐限量排放,并逐年提高排放標準,降低封頂,以活躍歐洲的碳交易市場。如果將歐洲的做法運用到中國,由中央政府根據各省人口數量、土地面積以及目前的碳排放水平確定其排放封頂,并制定每年減排目標,下達給各省。再由省當局將碳排放指標(配額)發放到各市,由各市分配給各相關企業,超標的單位必須向有剩余指標的單位購買排放配額,而且每年都要支付配額費用,直至無需額外配額或因購買不起配額而停排為止。除了企業間進行配額交易外,區域間也可以進行配額交易,比如A省是個耗煤大省,B省是個低碳省,但因兩省相鄰,B省深受A省污染的影響,造成嚴重霧霾,經濟損失嚴重,要求A省賠償。只要將B省的排放配額賣給A省就相當于賠償了,價格可參考企業間交易價。A省購買了B省的排放配額,可以零售給省內企業,也就相當于征其碳排放稅或罰款,完全是市場價。A省可以用出售配額的收入給利益受損單位和個人補償,或用于鼓勵節能減排和技術革新。
通過碳交易能否改善中國的碳排放水平,通過市場手段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一直是我們所關注的。眼下持續籠罩在我國大地之上的霧霾已經不容我們等待,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已接近歐美總和,與他國爭執全球氣候變化的責任毫無意義。以下兩圖:一是主要碳排放國家的人均排名,中國第十一位,說明還有進一步惡化的空間。另一是這些國家所排放的每噸溫室氣體而創造出的GDP產值,中國最低,每噸排放量僅換來435美元產值,法國5928美元最高,是中國的14倍。日本3374美元,是中國的8倍。就連印度的579美元也高于中國。占全球11%的GDP,中國卻產生出了24%溫室氣體排放量。由此可見,中國的碳排放具有極大的改善空間,提高能源利用率迫在眉睫,通過碳交易對二氧化碳排放物進行定價,或許能成為節能減排的一項重要手段,就是通過市場的力量將低效益的排放大戶淘汰出生產過程和市場,或迫使它們采用先進環保節能技術。企業決策者為了生存,無非將面臨兩項選擇:一是購買環保技術,二是購買排放配額。政府則通過逐年減少排放配額的方法實現節能減排的政策目標。
當然,還應該看到,一旦碳交易在中國廣泛實施,大量的國外排放配額和環保設備也將被售往境內,國際環保供應商和碳交易商將會大賺特賺。作為世界工廠的中國,不僅承受著大量的輸入性污染,還要為這些污染向外國支付大筆費用,無論是經濟利益還是國民身體健康,受害者首先都是我們中國人。(除了空氣污染之外,還有對水源、土壤和食物的污染,有些是不可逆轉的),為了那么一點GDP而支付如此慘重的經濟和健康代價,值得么?面對這一尷尬的局面,我們的決策者是否想明白了因應之道?碳交易能否成為有效的政策手段,還取決于地方的執法公平性和力度,中國準備好了么?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