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8年環境保護稅開征日期逼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環保稅稅率也相繼明確。
環保稅屬地方收入。第一財經記者統計發現,目前至少有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等22個省份公布了當地具體的環保稅稅率。在大氣和水污染物可選的稅率范圍內,京津冀地區采用了較高稅率,其中北京“頂格”執行采用最高稅率,環北京的河北省13個縣也采用了較高稅率。福建、江西、遼寧等10多個省份將稅率定為法律規定的最低標準,其他地方則在最低標準上有不同程度的上浮。
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院長喬寶云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環保稅的一個目標是通過稅收更加準確地反映生產或者消費的實際成本。相同污染在不同地區以及相同地區不同發展階段的邊際社會成本是不一樣的,因此,稅率的設計會有差異。
此次環保稅本著稅負平移原則設計稅制,同時為了遏制企業排放,制度設計上也體現了“多污染多交稅”原則,因此排污大的企業稅負相應地將有所增加,而排污少的企業將有所減輕。
京津冀稅率較高
為加大對企業污染排放監管力度、保護和改善環境,我國在2015年啟動排污費改環保稅進程,環保稅法開始公開征求意見。2016年12月,環境保護稅法獲全國人大通過,并將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現行環保稅征稅對象主要是企事業單位,征稅對象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這四大類。在稅率方面,環保稅法除了對固體廢物和噪聲在全國施行統一稅率外,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體稅率給予各省份一定自由裁量權。
環保稅法規定,大氣污染物稅率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各省份在此范圍內確定具體的適用稅率。目前各省份人大常委會已相繼敲定具體適用稅率。
記者統計發現,京津冀地區環保稅稅率相對較高,并呈現北京最高,環北京次高的特點。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12月13日表決決定,北京市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應稅水污染物適用稅額分別每污染當量12元和14元。這是法定稅率幅度的上限。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12月1日決定,應稅大氣和水主要污染物稅額標準由高到低分為三檔,其中與北京市相鄰的13個縣(市、區)和雄安新區及相鄰的12個縣適用最高的一檔稅率,即大氣和水主要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分別是9.6元和11.2元,略低于北京的標準。河北其他地方適用稅率稍低。
同樣與北京接壤的天津則計劃,對主要大氣污染物如氮氧化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8元,應稅主要水污染物(如氨氮)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7.5元。
喬寶云表示,環境污染產生了社會成本,但是市場機制本身不能反映社會成本。京津冀的不同稅率設計應當與不同污染的邊際社會成本有關。而經濟不發達地區的邊際社會成本相對較低,因此稅率設計也會比較低。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李穎津在該市人大常委會第42次會議上表示,從高確定北京市環保稅適用稅額標準,主要是為了加快治理突出環境問題,也有利于強化排污者責任,促進企業采取有效減排措施,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同時也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需要。
此外,遼寧、吉林、安徽、福建、江西、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份明確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適用稅額采取最低限額征收,即每污染當量分別為1.2元和1.4元。其他省份則不同程度地高于最低限額。
多污染多交稅
為了確保現行排污費制度平穩過渡到環保稅制度,此次環保稅法采取“稅負平移”原則,在納稅人、稅目設計、計稅依據和稅額標準上均參照之前排污費體系。
不過,排污費改稅后將提高執法剛性,強化企業治污減排的責任。為了充分發揮環保稅遏制企業排污的作用,環保稅設計上也采用“多污染多交稅”的政策設計,而對排污少的企業給予稅收減免。
安永大中華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梁因樂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一些環保防治壓力較大的大型化工能源類國企測算,未來要交的環保稅相比之前排污費有大幅提升。這也倒逼企業改造設備工藝,提高環保投入,減少污染排放。
福建省百得利實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環保稅法設置兩檔減稅**,即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30%的,減按75%征稅。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稅。企業近年投入120萬元用于鍋爐改造、廢氣處理設備投入,廢氣排放已達到低于規定值30%標準,預計一年可減免稅額6萬元。
廈門華夏國際電力發展有限公司近兩年來共計投入3.86億元資金對公司四臺機組進行超低排放改造,目前皆已改造完成。該公司負責人表示:“超低排放改造后,公司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減少,相應的環保稅也就減少,也享受到治污減排帶來的紅利,從這個意義上講負擔的平移是適當的。”
一些省市測算,排污費改稅后總體收入基本持平。如《關于天津市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的決定(草案)》中稱,2017年1至6月,天津應繳排污費總額為3.02億元。按照天津擬定的稅額測算標準稅費平移后,如果征收環境保護稅,上半年收入預計為2.98億元,與同期收費數額基本持平。
不過,執行最高稅額標準的北京市部分企業稅負將有所上升,但企業稅負影響總體規模不大。
李穎津在上述會上表示,執行新標準后,有4174戶企業稅負上升,占總戶數的65.3%,其中,3982戶企業年稅負增加額在10萬元以內,占95.4%;164戶企業年稅負增加額在1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占3.9%;28戶企業年稅負增加額在100萬元以上,占0.7%。
據北京市財政局測算,2016年,北京市繳納排污費的企業6395戶,排污費收入6.13億元。按照大氣污染物12元/污染當量和水污染物14元/污染當量的稅額標準靜態測算,稅收7億元。
針對環保稅是否會加重企業負擔這一問題,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此前曾表示,考慮到當前經濟環境之下企業的負擔能力問題,環境保護稅和其他的稅收不一樣,企業履行環保責任,減少污染物排放就可以少繳稅。從這個意義上講,負擔的平轉是適當的。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