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哈密供電公司黨員服務隊上門服務石城子光伏產業園弗光光伏發電廠。 通訊員 陳建軍攝
記者從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獲悉:今年初,新疆組織實施2021年首批電力市場化交易,成交電量419億千瓦時,其中新能源電量達9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7%,規模創歷史新高。
2020年12月底,為加快探索市場化方式促進新能源消納,新疆出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電力直接交易實施方案》,規定自2021年起解除成交電量中新能源占比不超過13%的限制,為新疆新能源市場化交易“松綁”。
解除成交電量中新能源占比不超過13%的限制,意味著客戶購買新能源電力,不再需要與火電打捆配比,可以實現全“綠”電消費。這進一步提升了新能源企業參與市場的積極性,引導更多市場主體參與新能源市場化交易。
措施落地后,今年前2個月,有16家電力客戶使用的全部是新能源,市場交易電量逾100億千瓦時,超過2020年全年新能源電量交易規模。
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部疆內交易組織專責易炳星介紹,以前新能源作為稀缺資源,只能與火電打捆參與交易,以避免分配不均。經過“十三五”時期的快速發展,至2020年末,新疆新能源裝機3561萬千瓦、年發電量585億千瓦時,規模連續5年持續擴大。各市場主體購買新能源電量訴求日益強烈,新能源已經具備獨立參與市場化交易的條件。
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交易中心累計組織169批次電力市場化交易,其中新能源替代交易21批次535億千瓦時,2600家各類市場主體從中受益,極大促進了新能源的發展和消納。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