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下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度綠色發展資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見稿)》,擬對15類綠色低碳項目給予政策性資金支持。其中,分布式光伏項目擬在北京市級資金補助的基礎上,經開區按照1:1配套獎勵。
征求意見稿提出,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獎勵標準為:常規類項目,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高端應用,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上述項目獎勵計算周期為1年,項目投資方和場地產權方各50%,且每個項目的區級配套獎勵資金與北京市獎勵資金合計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額的50%。即北京市經開區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項目類型可獲得0.6~0.8元/千瓦時的北京市度電補貼,疊加國家補貼后,補貼額度可達0.63~0.83元/千瓦時。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