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發展改革和科技局關于調整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武夷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福建省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閩價商〔2017〕242號)、《南平市物價局關于印發南平管道天然氣價格聯運機制暫行規定的通知》(南政價〔2018〕96號)等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武夷山市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參照《南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前期工作的通知》(南發改價格〔2023〕7號)的文件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4.9元/立方米。
二、經民政、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用氣價格不予調整,仍按原價格執行。
三、本通知自2023年3月25日起執行。你公司應按照明碼標價規定及時做好價格公示,切實做好氣量計量、用戶解釋工作,保證價格平穩執行,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武夷山市發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3年3月20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