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條例》3月26日上午由北京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這一條例將從今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北京市將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加強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強化可再生能源供熱供冷和生物質能、氫能的推廣應用。
本次出臺的條例共5章38條,適用于北京市太陽能、地熱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及相關管理活動。
新規審議表決現場,圖源:北京交通廣播
“本次立法根據北京市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和開發利用特點,建立健全適應超大城市特點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法律制度。”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熊菁華說。
條例規定落實“雙碳”目標,實施國家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堅持統籌規劃、科學開發、合理利用、創新驅動的原則。特別提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與城市建設融合;明確編制實施全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將相關要求納入供電供熱等規劃;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合理保障相關用地需求;由北京市發改部門合理確定各區開發利用目標,開展評估、監測與考核。
在推廣和應用方面,明確北京市將因地制宜推進建設光伏發電、分散式風電、智慧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熱供冷、生物質資源開發利用等項目。明確推動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和城市更新、鄉村建設、能源系統改造、產業園區建設等方面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二級巡視員方明成說,下一步,北京市將編制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明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和路徑,制定配套政策,推動條例相關條款落地實施。
來源:新華社 記者:丁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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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的反饋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3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和本單位門戶網站對《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經統計梳理,共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建議39條,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可再生能源應用方面,建議鼓勵和支持在農村地區實施生物質能、空氣源熱泵為主的集中供熱改造項目,及農林廢棄物集中轉化生物質能綜合利用項目。進一步明確生物質能排放標準或準入技術路線清單,增加使用生物質柴油的相關表述。增加固體儲能技術的應用,優先發展抽水蓄能電源建設的相關表述。開展城市管網摻氫實踐,提供氫能綠色走廊、路權等措施,完善綠氫認證的相關規定等。二是規劃管理方面,建議進一步對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階段進行分類管控,明確地熱孔的審批與管理機制等。三是配套管網建設方面,建議明確電網企業回購送電線路的相關規定。推廣儲熱、儲冷配套工程,制定蓄熱電價等相關政策。進一步研究分布式地熱(熱源)并網、儲熱并網的有關制度,加強熱力配網規劃等。四是產業支撐和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建議增加支持地熱能產業發展,和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表述等。五是政策支持方面,建議對享有相關補貼的可再生能源項目開展運行期考核。增加給予生物質柴油資金支持及對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給予支持、鼓勵的相關表述。進一步明確市場化項目快速審批制度等。
經認真研究,針對上述建議,我們大部分作了吸收采納:在條例中完善了項目管理及審批機制,支持各類可再生能源品種融合發展,明確了電網、熱網企業的責任與義務,增加支持儲熱儲冷設施、抽水蓄能電源建設相關表述。對生物質柴油、蓄熱電價、氫能綠色走廊、電網回購等方面的建議,將在下一步立法修改工作和配套規范性文件制定過程中予以考慮。其他少數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或與本條例規定內容無關的建議未予采納。
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8月27日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