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3日電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13日發布公告稱,為落實中美經貿高層會談的重要共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準,自2025年5月14日12時01分起,調整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
根據公告,自2025年5月14日12時01分起,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4號)規定的加征關稅稅率,由34%調整為10%,在90天內暫停實施24%的對美加征關稅稅率。
自2025年5月14日12時01分起,停止實施《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5號)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6號)規定的加征關稅措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表示,本次中美大幅降低雙邊關稅水平,符合兩國生產者和消費者的期待,有利于中美兩國經貿往來,有利于全球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