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下午,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的下屬企業國核工程有限公司與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組成聯隊,分別與中國電力[1.55 0.00%]投資集團的下屬企業山東核電有限公司、江西核電有限公司及中電投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山東海陽核電項目3、4號機組核島工程承包協議”和“彭澤核電項目一期工程核島承包合同框架協議”。
山東海陽核電3、4號機組位于我國三代核電自主化依托項目海陽核電1、2號機組旁邊,規劃采用AP1000三代核電技術建設兩臺機組。200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了3、4號機組的“路條”。
江西彭澤核電項目是國家將要核準的首批3個內陸核電項目之一(另兩個是湖南桃花江項目和湖北咸寧項目),一期工程規劃建設兩臺AP1000機組。項目將采用我國在AP1000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基礎上開發完成的內陸AP1000標準化設計。框架協議的簽訂,標志著項目技術準備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為項目的開工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根據協議和框架協議,兩個項目核島的設計和工程建設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和國核工程有限公司承擔。
此次協議的簽署,標志著我國AP1000三代核電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我國AP1000三代核電站建設邁出了新的重要一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