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兩年,碳稅(即對二氧化碳排放進行征稅)重新提上了議事日程。
2009年,財政部財科所等三個國家部委的科研機構幾乎同時發布報告,探討中國碳稅的征收時機和條件。財科所設定的稅改路線是,2009年或之后擇機進行資源稅改革,2012年推出碳稅。
近期,據媒體報道,碳稅征收一事,有了實質性進展。今年5月,環保部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送審稿)》(下稱“環保稅法送審稿”),將碳稅寫入了環境稅的稅目;7月初,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政府將適時開征碳稅;7月底,有媒體報道稱,關于碳稅的征收方案正在全國人大討論,稅率將超過10元/噸。
碳稅要來了?
用財稅等經濟手段推動低碳經濟
2009年,中國有關部委的直屬科研機構開始著手碳稅的課題研究。財政部財科所做了《中國碳稅稅制框架設計》專題報告,環保部環規院做了《應對氣候變化的中國碳稅政策框架》的課題,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發布了《實施碳稅效果和相關因素分析》。
當時,有媒體報道稱,碳稅方案已提交全國人大,并有望先于環境稅出臺。但兩年多過去,碳稅征收一直未提上日程。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向記者表示,決策層對于碳稅的認識并未達成一致。
負責國家發改委碳稅課題、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統分析研究中心姜克雋博士告訴記者,過去兩年,我國將主要精力放在了碳排放權交易上,也想看看碳交易對于碳減排的效果,而目前來看,碳交易需要一個過程,下一步政府將借助更有力的財稅手段來推動碳減排,就著手研究征收碳稅了。
國稅總局稅科所副所長靳東升告訴記者,關于碳稅征收已經提上日程的消息,并非空穴來風,但不方便透露更多的消息。
專家表示,重啟碳稅與我國當前面臨的環境壓力有關,也符合我國“低碳發展”的國家戰略。
姜克雋表示,當前我國在經濟發展中暴露出來的環境等問題已日益嚴重,北京等地霧霾頻現,而且,我國產能過剩的問題日益突顯,產業結構面臨調整,這些都是碳稅出臺的推動因素。
從國際上來講,當前我國碳減排壓力仍然很大。“2012年,我們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量超過美國、日本和歐盟總排放量的一半,我們已經是全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家。”姜克雋說。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告訴記者,“我國如果開征碳稅,將有利于減緩國內的能源消耗,促進節能減排,也有利于我國樹立良好的國際形象,碳稅開征也是對我國稅收制度本身的完善。”
“我國碳稅已經征收得太晚了,”姜克雋說,“‘八五’到‘九五’期間,我國一直采用行政手段來節約能源、促進碳減排,但到‘十五’、‘十一五’期間,我們已經意識到這種方式的效率很低,做得很累,我們需要用財稅等經濟手段來推動低碳經濟。”
據了解,目前,國稅總局已經啟動碳稅征收的相關準備工作。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正在配合國稅總局做一些與能源相關的碳稅分課題研究。“國稅總局的考慮已非常具體,包括交多少次稅,在什么時候交,和其他稅怎么合并,碳排放的系數如何計算等等。因為,他們必須做好準備,一旦全國人大通過,他們就能夠操作了”。
但財政部財科所依然堅持自己的路線圖。蘇明告訴記者:“當前還不是征收碳稅的時機,先做資源稅改革,之后再推碳稅。”
“資源稅是上游環節的稅改,主要是理順資源和價格的關系,而碳稅是下游的消費稅,主要調節能源消費和碳減排,理應先進行前端資源稅改革。”一個知情人士解釋道。
征收對象,發改委環保部各執己見
據了解,經過3年的研究及各制定部門的磨合,碳稅的大體框架已搭建起來。
對于碳稅稅種的設計,當前各大研究機構更傾向于將碳稅作為環境稅的一個稅目。目前,我國環境保護稅費主要是向企業征收排污費。據知情人士介紹,環保稅法送審稿主要是“清費立稅”,將環境稅作為這一類稅收的總體制度,環境稅下的稅目將包括碳稅、二氧化硫稅、水污染稅和氮氧化物稅四類,用以取代現行的排污費。
而據一位行業研究人士透露,這是環保部的意見,但國家發改委卻希望將碳稅作為一個單獨稅種,歸屬到國家能源局的監管范圍。
在征收對象上,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的姜克雋認為,應該在生產端進行征稅,對于化石燃料的生產企業,根據化石燃料的含碳量作為計稅依據,根據企業對化石燃料的產量進行一次性征收碳稅。
而財政部財科所、環保部環規院則認為,應針對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氣等)消耗的企業征稅。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表示,碳稅應該通過影響消費者行為選擇來達到減少排放的目的。“目前,我國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不完善,稅負難以從生產環節傳導給消費者,所以,將征收環節設置于消費環節更為合理”。
當然,“誰來計算一個產品從上游到終端的碳排放量?怎么計算?”從消費環節征收碳稅,必然帶來碳排放的計量難題,加大管理成本。因而,權衡利弊,蘇明建議,“從積極穩妥推出碳稅并盡量弱化負面影響的角度考慮,碳稅實施初期應選擇化石能源開采和生產環節征收,未來隨著征管能力的提高和控管條件的具備,再將征稅環節調整為消費環節。”
企業增負還是消費者買單?
據了解,環保稅法送審稿中將碳稅稅率設定為10~100元/噸二氧化碳的區間。而據財政部財科所預計,短期內會選擇10元/噸二氧化碳的最低稅率,之后逐步提高稅率。
一些政府部門、企業和民眾對碳稅征收仍存有疑慮,擔心碳稅會增加企業成本,影響企業的競爭力,甚至拉低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速;擔心碳稅會帶來生活成本的增加。
但各部委研究機構對于碳稅影響的評估基本達成一致,那就是影響較小。
“澳大利亞廢止的碳稅固定稅率是24.15澳元/噸二氧化碳,相當于130多元人民幣。”姜克雋告訴記者,“相比其他國家的碳稅稅率,10元人民幣/噸二氧化碳的水平是很低的。”
財政部財科所2009年《中國碳稅稅制框架設計》專題報告顯示,在10元/噸和70元/噸的稅率水平下,碳稅征收對GDP的10年累計降低幅度分別為0.19個百分點和1.67個百分點,對投資的累計降幅分別為0.25個百分點和2.75個百分點,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的累計減少幅度分別為0.14個百分點和0.66個百分點。蘇明認為,這個影響不用過度擔心。
而相反,同樣碳稅稅率下,碳稅征收對二氧化碳的10年累計減排幅度分別為18.57個百分點和114.15個百分點,碳減排的效果明顯。
碳稅的征收對象,主要是針對碳排放較大的工業行業。姜克雋認為,最終成本還是轉嫁到消費終端,由消費者買單。
如果按照每噸二氧化碳征收10元碳稅的最低稅率水平來看,姜克雋認為,碳稅不會加重普通家庭的負擔。“在2010年,我們按照當時家庭收入水平將家庭劃分為7個等級,其中,最貧困一級的家庭(三口人)平均每年將增加三四十元錢的成本。由于收入高的家庭耗能更多,他們要增加高于普通家庭數倍的成本。”姜克雋建議,政府應該給予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補貼以緩解他們的負擔。
姜克雋認為,碳稅主要是為了達到減少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的目的,因而將來碳稅征收肯定是稅負結構上的變化,而不是形成增量,“在征收碳稅時會減少其他的稅,比如,碳稅每年征收1000億人民幣,但是我們減少增值稅或個人所得稅1000億,總體上就不會增加社會的負擔”。
根據目前我國每年80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計算,如果對每噸二氧化碳征收10元的碳稅,那么,我國一年的財政收入就會增加800億元人民幣。按照歐洲一些國家的做法,這些碳稅收入取之于企業,最終通過設立節能減排基金、減少其他稅種稅負或對企業的稅收減免、補貼等方式返還給節能減排的企業。“低能耗企業會很高興,因為在低排放下的碳稅上繳很少,而國家又減少了它的其他稅負”。
但是財科所并不這么認為,蘇明告訴記者,碳稅就是通過增加稅負來減少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的財稅手段,碳稅在操作上不會有其他稅負的減少作為配套,而碳稅收入將直接納入公共財政。“財政部不希望設立專款專用,因為這就意味著管理成本的增加,可能財政部為此要增加一個部門來管理這筆專款,這是他們不愿意接受的。”一位行業研究人士分析。
碳稅
是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為目的,主要是對化石燃料(如煤炭、天然氣、汽油和柴油等)消耗所產生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種稅收。
國際上,丹麥、愛爾蘭等多個國家已針對工業企業開征碳稅。從國際實踐看,政府促進碳減排的手段有直接管制和間接減排兩類,其中,間接減排主要有碳稅和碳排放權貿易兩種手段。
美國是直接管制力度較強的國家。2009年6月,美國眾議院通過了《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限制能源密集型公司的碳排放量。法案還規定,美國有權對不實施碳減排限額國家的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該條款自2020年起實施。為規避美國的碳關稅,2009年中國開始研究征收碳稅。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