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我委以鄂發改審批服務〔2014〕416號文核準京能十堰熱電聯產工程項目。項目建設規模為2臺35萬千瓦國產超臨界熱電機組,配置建設熱網工程。項目投產后,可形成500噸/時以上工業供汽能力和800萬平方米以上供暖能力,并關停項目供熱范圍內87臺工業鍋爐和燃煤小機組。項目總投資40億元,由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組建的京能十堰熱電有限公司負責資金籌措和建設經營管理。
京能十堰熱電聯產工程項目于2013年2月獲得國家能源局以國能電力[2013]84號文同意開展前期工作。該項目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北京市與十堰市對口支援的戰略合作項目,也是國家下放火電項目核準權限后,我委批復的第一個大型電源點項目。為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我委積極與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以及省內相關部門溝通銜接,協調核準權限下放后相關支持性附件辦理事宜,并在該項目相關支持性附件完備后,在規定的時限內按要求盡快辦理了核準程序。
下階段,我委將繼續做好相關協調服務,督促項目單位加快建設,爭取項目早日建成投產,為滿足十堰市經濟社會發展用熱需求,促進節能減排,改善環境發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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