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江西省能源局印發《江西省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4-2030年)》提出,優先推動新能源項目配建新型儲能。積極引導新能源電站以市場化方式配置新型儲能,新建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裝機規模的10%,儲能時長不少于2小時。到2025年、2030年,力爭實現各設區市新型儲能投產規模不少于新增新能源裝機的15%、20%。到2035年,力爭實現全省新型儲能投產6GW以上。
《規劃》指出,新型儲能項目單位是新型儲能規劃的實施主體。項目主體應按照國家要求,規范執行新型儲能項目勘測設計、建設施工、運 行維護等各環節標準,嚴格落實新型儲能項目全方位管理要求。電網企業應公平無歧視為納入規劃的新型儲能項目提供接入服務。
《規劃》公布了96個已開展前期研究的新型儲能項目,項目總規模6.6GW/6.6GWh:
注:1.項目的裝機規模和充電時長以最終通過論證的方案為準。
2.表中的項目不含用戶側儲能。
江西省新型儲能規劃容量分解情況表
江西省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4- 2030年)
新型儲能是除抽水蓄能外,以輸出電力為主要形式并對外提供服務的儲能技術,包括但不限于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 重力儲能、飛輪儲能、依托可再生能源制氫(氨)的儲能(以下簡稱“氫(氨)儲能”)等。發展新型儲能對提高電力供應保障能力、促進全省能源綠色轉型、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具有重要意義。 為促進“十四五”“十五五”時期我省新型儲能健康有序發展, 按照《“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 《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和《江西省“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與形勢
( 一)發展基礎
近年來,伴隨新能源大規模發展,電力系統靈活性需求不斷提升,帶動新型儲能行業逐步由研發示范階段向商業化初期過 渡,并在技術裝備、商業模式、政策環境、標準體系等方面邁出 實質性步伐。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國新型儲能裝機規模超過2500萬千瓦。
“十四五”以來,我省始終貫徹落實“四個革命、 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不斷優化能源產業結構,積極推進新型儲能示范應用落地、規范構建全過程管理體系、逐步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全面推動新型儲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截至2023 年底,我省已投產新型儲能30座,規模47.5萬千瓦。
一是多元示范應用相繼落地。 華中區域首個“火電+儲能” 調頻項目落地新昌電廠,成為新型儲能與傳統火電融合發展的先 行示范; 一批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正在抓緊建設;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也在加快推廣應用。
二是管理體系逐步建立。我省出臺了《關于做好新型儲能項目全過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新型儲能項目全過程管理,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
三是配套政策不斷完善。制定并發布了《江西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江西電力調頻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支持新型儲能發展的市場機制逐步完善。
(二)發展機遇
新型電力系統構建衍生儲能需求。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我省新能源占比不斷提高,其間歇性、隨機性、波動性特點對電網調節、系統平衡和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型儲能作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技術和基礎裝備,能夠滿足電力供應 保障和大規模新能源消納需求,提高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水平,促進我省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
配建政策不斷完善注入強勁動力。國家層面制定印發了《關 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等政策文件,在技術發展、市場定位、運行管理等方面強化了政策引導,為新型儲能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三)面臨挑戰
一是技術成熟度有待進一步提升。 “十四五”時期是新型儲能技術快速發展的重要窗口期,需要加快關鍵技術創新突破步伐。但現階段,各類新型儲能技術仍需進一步提升運行壽命、放電時長、能量密度、轉換效率等關鍵環節水平。其中,鋰離子電池需提高電池循環壽命,壓縮空氣儲能需提升壓縮機、膨脹機等關鍵主機設備標準化設計制造水平,液流電池需進一步提升單機規模和效率,鈉離子儲能、飛輪儲能、重力儲能等技術路線需進一步加快關鍵技術研發攻關和示范應用進程。
二是商業模式和市場機制尚不成熟。當前,新型儲能商業模式較為單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尚不健全,不充分不協調不平衡問題較為突出。穩定、可持續的投資回收機制尚未建立,新型儲能設施的建設投資成本難以得到有效疏導。
三是電力調度模式亟需升級。傳統電力調度方式主要是以常規電源為主力的計劃調度機制,難以適應新能源大規模并網條件下源網荷儲“多向互動”的靈活變化,技術手段、調度機制等需要升級。
二 、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走在前、勇爭先、善作為”的目標要求,遵循“四 個革命、 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要求,以政策環境完善為有力保障,以技術創新應用為內生動力,以市場機制建設為重要依托,穩妥有序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規劃引領,有序發展。強化規劃引領作用,加強與全省能源、 電力等規劃有機銜接。結合電力系統需求,科學制定新型儲能發展目標和布局原則,研究探索集中式儲能與分散式儲能分層分區配置的合理模式,引導新型儲能多元有序發展,促進新型儲能科學合理布局。
創新驅動,示范先行。積極推動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機制創新,驅動新型儲能實現跨越式發展。鼓勵探索具有不同技術路線、多元應用場景、多樣化商業模式的儲能項目先行試點示范,帶動全省新型儲能實現規模化發展。
深化改革,市場主導。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加快電力市場建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優化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確立新型儲能市場主體地位,不斷建立健全新型儲能參與各類電力市場的政策機制,為新型儲能發展創造良好政策環境。
強化管理,安全發展。建立健全新型儲能全過程管理體系, 壓實新型儲能項目全壽命周期各環節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貫徹落實新型儲能技術標準、安全規范、評估體系等,不斷完善獨立儲能、共享(租賃)儲能等新型儲能新業態的調度運行機制,推動新型儲能安全可靠發展。
(三)發展目標
三、 主要任務
(一)統籌優化新型儲能布局,促進源網荷儲協調發展
1.加大力度推進電源側新型儲能發展
優先推動新能源項目配建新型儲能。積極引導新能源電站以市場化方式配置新型儲能,新建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裝機規模的10%,儲能時長不少于2小時。結合我省電力系統調峰需求,適時調整“新能源+儲能”配建政策。通過競爭優選的新能源項目,其承諾的配建儲能項目自動納入規劃。
全面推進常規電源與新型儲能融合發展。支持煤電、水電等存量常規電源根據需求合理配建新型儲能設施,提高系統整體運 行靈活性和經濟性。鼓勵探索利用退役火電機組既有廠址和輸變電設施,基于新能源開發條件和電網輸送能力,建設風光火儲一體化項目,推進多能互補發展。
專欄1 江西省電源側新型儲能規劃項目
集中式配建儲能:在宜春袁州、上饒鄱陽、南昌進賢、贛州寧都等 新能源項目匯集區域鼓勵配建儲能集中建設。
2.因地制宜統籌電網側新型儲能布局
充分發揮新型儲能電網調節作用。在負荷密集接入、大容量直流饋入、大規模新能源匯集、調峰調頻困難、電壓支撐能力不足的關鍵電網節點合理布局新型儲能,提升電力系統抵御突發事件和故障后恢復能力;在負荷中心、臨時性負荷增加區域等輸變電資源緊張地區合理布局新型儲能,延緩或替代輸變電設施升級改造,降低電網基礎設施綜合建設成本。
有序推動電網側新型儲能發展。依據國家電價政策,充分考 慮我省輸配電價疏導能力,結合我省實際需求,統籌布局、適度 建設一批電網側新型儲能。參照抽水蓄能政策探索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業主確定機制,有序推動項目實施。
專欄2 江西省電網側新型儲能規劃項目
電網側新型儲能:支持納入國家試點示范的新型儲能項目發揮電網側 儲能靈活調節能力。重點研究特高壓直流落點和省內樞紐變電站等重 要區域,聚焦大規模新能源匯集區域、調峰困難地區和電力負荷中心,因地制宜建設安全可靠、長時穩定的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
3.靈活多樣支持用戶側新型儲能建設
鼓勵用戶按需配置新型儲能。鼓勵工業、通信、金融、互聯網等用電量大、電能質量要求高的電力用戶配置新型儲能設施。 通過探索智慧能源、虛擬電廠等商業模式,降低用戶用電成本,提高電力供應質量。
支持分布式供能系統配置新型儲能。 圍繞大數據中心、5G 基站、工業園區等終端用戶,支持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增量配電網、微電網等配置新型儲能,提高分布式供能系統供電可靠性和經濟性。
(二)推動新型儲能多元發展,全面提升系統調節能力
1.有序推進新型儲能多元技術應用
積極推動具有高安全性、高靈活性、高經濟性的新型儲能技術發展,推進多時間尺度新型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多種類型儲能協同運行。鼓勵不同技術路線下儲能裝備、系統集成、規劃設計、調度運行、安全防護等關鍵技術研究,促進新型儲能技術進步和產業化發展。
2.積極推動新型儲能多元形式發展
積極鼓勵地方和企業在工業負荷大、新能源資源條件好的地區,開展園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試點示范建設,按照“成熟 一批、推動一批”的模式有序推進項目評估、立項、建設工作。 結合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動新型儲能與智慧城市、鄉村振興、智慧交通等領域的跨界融合,支持依托新型儲能發展虛擬電廠、智慧能源等新模式,不斷拓展新型儲能應用模式和應用場景。
3.積極探索新型儲能多元主體建設
探索開展共享儲能等商業創新模式應用示范,打造開放共享的新型儲能生態。積極引導新能源電站以自建、租賃或購買等形式配置儲能,發揮新型儲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鼓勵有實力的發電企業、獨立儲能運營商、電網企業等相關主體聯合投資建設集中式新型儲能項目,建立協調運營和利益共享機制。
專欄3 江西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
重點技術示范:
——穩妥推進長壽命、低成本及高安全的電化學儲能建設,推動全釩液流電池、鐵鉻液流電池、鋅溴液流電池等產業化應用。
——適度探索壓縮空氣儲能、重力儲能等大容量、中長時間尺度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支持建設鉛山縣壓縮空氣儲能示范項目(30萬千瓦/120萬千瓦時)。鼓勵在具備相應條件的地區依托廢棄礦井規劃建 設重力儲能示范項目。
——拓展氫(氨)儲能等多元技術路線,開展氫(氨)儲能等示 范項目建設。
——探索復合型儲能技術示范應用。支持建設分宜縣混合新型儲 能示范項目(5.5萬千瓦/10.9萬千瓦時)。
(三)建立健全市場機制,促進新型儲能健康有序發展
1.加快完善電力市場體系
建立健全涵蓋中長期交易市場、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的新型儲能交易體系。支持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鼓勵配建新型儲能與所屬電源聯合參與電力市場。研究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準入規劃和交易機制,探索制定獨立儲能認定標準、配套政策, 為新型儲能營造更廣闊的生存空間。完善“按效果付費”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探索制定調峰輔助服務補償標準,適時擴充項目納入的輔助服務品類。
2.研究落實新型儲能價格機制
研究落實電網側儲能容量電價機制,科學評估新型儲能輸變電設施投資替代效益,探索將電網替代性儲能設施成本收益納入輸配電價回收。研究新型儲能容量租賃模式,探索構建新型儲能容量交易平臺。逐步完善分時電價政策,為用戶側儲能發展創造更大空間。鼓勵用戶采用儲能技術減少接入電力系統的增容投資,發揮儲能在減少配電網基礎設施投資的積極作用。
(四)完善新型儲能管理體系,保障儲能安全穩妥發展
1.積極推動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建設
嚴格落實國家、行業新型儲能有關標準體系,鼓勵并支持企 業、社會團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單位參與基礎裝備、規劃設計、勘測施工、并網運行、測試驗收、隱患排查、系統檢驗、應急管理等新型儲能全產業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在勘測施工和并網運行中增加到貨抽檢環節。健全新型儲能監測和認證體系,探索建立新型儲能檢測認證機構,開展新型儲能核部件到貨抽檢、并網檢測和運行考核檢測,保障新型儲能系統應用質量與安全。
2.健全儲能備案并網流程
各縣級以上電力行業管理部門要按照《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和《江西省能源局關于做好新型儲能項目全過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壓實新型儲能行業管理職責,嚴格落實項目安全性評估和屬地備案管理程序。需單獨接入電網的新型儲能項目,在完成項目論證工作的同時其送出通道應同步完成電網規劃論證。電網企業應明確新型儲能項目(含獨立 儲能等)并網調試和驗收流程,及時出具并網接入意見,負責建設接網工程,鼓勵對用戶側儲能提供“一站式”服務。
3.優化新型儲能項目調度運用
電網企業應建立科學調度機制,完善調度流程,提升新型儲能利用率,充分發揮儲能作為靈活性資源的功能和效益。制定完善各類型新型儲能調度運行規程和調用標準,明確調度關系歸屬、功能定位、運行方式等。項目主體應加強儲能設施系統運行維護,并配備必要的通信信息系統,確保調度指令有效執行。
四、 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新型儲能綜合監管和多部門協調機制,堅持統籌規劃、統籌管理、統籌推進。加強重大問題溝通協商,明確各方責任分工,形成電力行業管理部門統籌、多部門參與的組織領導格局,推動落實新型儲能相關政策和配套機制。
(二)加強規劃管理
加強規劃動態評估及跟蹤監測,結合發展需求變化情況實時調整規劃目標及主要任務,必要時按程序滾動修編。各設區市電力行業管理部門要研究編制市級新型儲能發展規劃,分解落實省級規劃發展目標,進一步明確新型儲能項目連續充電時長、技術路線、接入站點和電壓等級等信息,做好與國民經濟、國土空間、 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同級規劃的銜接。市縣兩級電力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抓好項目審批、建設、運營,加強資金、土地等協調保障力度,推動項目有序實施。電網企業要積極探索新型儲能的應用場景,參與電網側新型儲能選址論證。
(三)加大政策支持
結合省內發展實際,研究調整新能源配儲標準及政策,進一步研究細化獨立儲能電站管理程序,加強共享儲能容量交易機制研究,積極開展試點示范項目政策研究,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高質量發展。
(四)壓實發展責任
新型儲能項目單位是新型儲能規劃的實施主體。項目主體應按照國家要求,規范執行新型儲能項目勘測設計、建設施工、運 行維護等各環節標準,嚴格落實新型儲能項目全方位管理要求。電網企業應公平無歧視為納入規劃的新型儲能項目提供接入服務。
(五)加強風險防范
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建立并完善電力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建立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安全設施“三同 時”,確保各項工作安全有序推進。市縣兩級電力行業管理部門要貫徹落實“三管三必須”的總體要求,強化電源側和電網側儲 能的屬地安全監管。地方政府要進一步厘清各部門和市場參與主體的安全職責與界面,多維度加強儲能項目全過程監督,形成監管合力,確保新型儲能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建設和生產安全。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