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發改委能源所的最新報告建議,中國應在能源稅的基礎上,開征碳稅。
“實施碳稅可以建立在能源稅的基礎上,同時可以對溫室氣體減排起到較好作用。”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表示。姜主持了這份《2050中國能源和碳排放報告》中有關碳稅的課題。碳稅是指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稅。
姜克雋介紹,能源研究所2009年將碳稅作為一個單獨的研究課題提出來,希望就未來中國實施碳稅的效果和相關因素進行分析,為中國實施碳稅提供基礎性研究結果。
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國稅總局,皆在研究碳稅。
“碳稅還在研究中,尚未有明確的出臺時間表。”9月22日,一位國稅總局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
GDP影響不足0.3%
按照姜克雋的思路,燃油稅推出是第一步;從燃油稅再擴大到煤炭等能源行業,推出能源稅;能源稅的推出再為碳稅鋪路,對碳稅進行征收。而征收的環節,首先設在生產環節,然后傳遞到消費環節。
姜表示,碳稅的征收可以在能源稅征收比較成熟以后開始實施。碳稅初期可以是和能源稅共同存在的混合稅,之后用4-5年時間完全過渡到碳稅。這種方式的執行,取決于能源稅的出臺時間。
另外一種方式是可以更早實施碳稅,采取比較低的稅率,如10-20元/噸碳,之后逐漸提高稅率至300-400元/噸碳。
對此,姜克雋解釋,征收碳稅起征點可以從比較低的稅率開始,以減少對行業發展和經濟的沖擊。之后再逐漸增加稅率到一個能夠明顯抑制二氧化碳排放的稅率水平。
早在2006年,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就對中國實施能源相關稅收機制的效果進行了評價,包括能源稅、燃油稅和碳稅。其中就碳稅的實施效果進行了分析。
今年1月份,姜克雋、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等研究人員發表了名為《應對氣候變化的中國碳稅政策研究》的報告,建議碳稅稅率方案宜遵循逐步提高、循序漸進的原則。各種燃料的碳稅稅率方案再據此折合而成。
按照此項研究,當2030年碳稅率假定為200元/噸碳時,與不征收碳稅的基準情景對比,節能率可達20%以上。而征收碳稅達到的減排效果相當明顯,即便采用50元/噸碳的碳稅稅率方案,與基準情景相比,至2030年中國碳排放將減少18.6%。
該報告稱,按照200元/噸碳的稅率征稅,在2030年對中國GDP的影響尚不足0.3%。
“應在可能的情況下,盡早公布碳稅的實施日程和稅率,應該在碳稅實施之前3-4年公布。”姜克雋建議,使工業企業、消費者在投資的時候可以考慮使用低碳技術和能源。
4部委研究碳稅方案
對開征碳稅進行研究的國家部委,不僅僅是國家發改委。
早在2008年11月,環保部就發布了《中國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報告,首次提出運用政策手段開征“碳稅”。
此前,有媒體稱國稅總局、財政部和環保部等國家部委組成了20多位專家的專家組對碳稅方案問題進行了一年多的調研,相關調研報告將于明年公布。9月22日,前述國稅總局人士表示,方案還在完善中。
“在完成資源稅改革后的一至三年內,我國有必要擇機開征碳稅。”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最近的一份碳稅研究報告稱。
報告強調,開征碳稅是完善環境稅制的需要。雖然我國目前也存在著一些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稅種,如資源稅、消費稅等,但目前尚缺乏獨立的環境稅種,符合市場經濟的環境稅收制度尚未建立起來,環境治理的效果不理想。
而姜克雋亦表示,現在中國對高耗能行業已經征收了較高的出口稅,實際上是起到了碳稅的作用,只是碳稅這個稅種還沒有明確地被引入我國稅收體系。
對于計稅依據的選擇上,目前的各份報告都建議根據煤炭、天然氣和成品油等化石燃料的含碳量測算出CO2的排放量,以此作為計稅依據。
但是,碳稅的出臺,依然存在著難題。以稅率的確定為例,目前很多環境要素還不能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衡定,對二氧化碳的具體影響也難以測定。因此,如何形成一個具體的碳稅率,尚存在技術上的問題。
“另外,稅收收入的再分配、稅收執行的時間和期限都還需要研究和探討。”姜克雋說。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