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如何開展,歷來是所有煤監人討論最多的一個話題。在此,作為一名煤礦安全監察員,我談一點自己粗淺的認識,權作拋磚引玉之言。
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應當突出“監察”二字的內涵,而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通常以“檢查”代替了“監察”。大家反映最多的問題就是“監察員”成了煤礦的“安全員”,監察執法變成了替煤礦查找隱患的安全檢查。“檢查”與“監察”的主要區別在于:檢查,是查看,核查,比對,側重于查找煤礦存在的問題、缺陷和不足;而監察是通過檢查發現的問題進一步考察、研究煤礦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時存在哪些落實不到位的地方。檢查發現的是隱患的表現形式,是病之表象;而監察則重在挖出隱患之源,找出病產生的根本原因。如腫瘤之于人體,檢查的作用僅限于摘除腫瘤,但不久人體又會長出新的腫瘤;而監察的作用在于鏟除腫瘤生長的環境,改變人體的體質,從而實現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因此,在煤礦安全監察的實際工作中,一定要做到監察工作做到位。監察并不是一般的檢查,兩者不錯位,我們的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才會做得更好。
(作者單位:湖北煤監局)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