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一支“反應靈敏、行動迅速、運轉協調、輔助有力”輔助救護力量,作為轄區專業礦山救護隊的補充。近日,福建省永春縣煤管局制定下發了《永春縣煤礦輔助救護力量建設實施工作方案》,對全縣煤礦輔助救護力量建設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
《方案》要求,礦井要以堅持企業自建、機動靈活、定期演練和區域互助為原則,于2016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煤礦輔助救護力量,形成以專業救護隊為主,輔助救護力量為輔的煤礦安全生產救援體系。煤礦輔助救護力量以生產礦井為單位,一支輔助礦山救護力量不少于3人,9萬噸/年以上(含9萬噸/年)的煤礦不少于5人,設隊長和裝備管理人員各1人,并配備相應的裝備。輔助救護隊員應熟悉井下各種特種作業操作程序,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方案》還細化了全縣煤礦輔助救護力量建設工作的實施步驟,并制定了輔助救護力量組織管理、學習培訓和日常演練等方面的相關制度措施,確保全縣煤礦輔助救護力量建設與管理的規范有序進行。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