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主“躺著賺錢”的機會來了。5月14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向電網放電上網電價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明確新能源汽車向電網反向輸電的電價模式。其中,峰期電價可達0.7701元/千瓦時,尖峰期更是高達0.9626元/千瓦時。
《批復》指出,新能源汽車向電網放電上網電價采用峰平谷電價方式,具體按照每千瓦時0.453元乘以峰平谷比例系數確定。峰期、平期、谷期比例系數分別為1.7、1、0.38,尖峰期比例系數在峰期基礎上上浮25%。
值得注意的是,尖峰上網電價執行時間為7月、8月和9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的高溫天。日最高氣溫以中央電視臺一套當天19時新聞聯播節目天氣預報中發布的廣州次日最高溫度為準,次日予以實施。尖峰上網電價每天的執行時段為11時至12時、15時至17時共3個小時。
《批復》明確,此次上網電價政策適用范圍為廣州、深圳兩市轄區內經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具備計量條件的車網互動試點項目或充換電設備,自發文之日起試行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