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寧夏回族自治區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重點任務落實方案》的通知
寧政辦發〔2024〕5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重點任務落實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重點任務落實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4〕39號),加快構建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以下簡稱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落實方案。
一、突出碳規劃引領
(一)將碳排放指標納入規劃。從“十五五”開始,將碳排放指標納入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能源、工業、農業農村、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等行業規劃,對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進行安排部署。充分考慮資源稟賦、經濟發展、能源安全、群眾生活等因素,銜接國家下達寧夏的碳排放管控目標任務要求,合理確定我區“十五五”碳排放目標。在“十五五”時期,將碳排放強度降低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約束性指標,不再將能耗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林草局等參與)
(二)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有關行動方案。研究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實施方案》,推進煤電、煤化工、鋼鐵、有色、水泥、合成氨、煉油等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對標國家層面“十五五”碳達峰碳中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我區碳達峰碳中和有關行動方案。開展“十五五”時期寧夏積極穩妥實現碳達峰路徑研究,提出碳達峰時序進度、發展路徑、政策舉措和重大項目建議。細化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五五”碳達峰實施方案或重點任務清單;深化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節能降碳增效、工業領域、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循環經濟、生態碳匯、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地梯次有序達峰行動等“碳達峰十大行動”,細化重點領域行業碳排放目標控制的工作舉措、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十五五”能源、工業、農業農村、交通運輸、林業草原、公共機構等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和科技、標準計量等支撐行動方案或重點任務清單,確保2030年如期實現碳達峰。全面清理現行規章、規范性文件中與碳排放雙控要求不相適應的內容。(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司法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廳、林草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參與)
二、強化地方碳考核
(三)合理分解碳排放雙控指標。五年規劃初期,根據國家下達寧夏的碳排放雙控指標,綜合考慮各地級市和寧東基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區域和功能定位、產業和能源結構等因素,將碳排放雙控指標合理分解到各地級市和寧東基地。各地級市和寧東基地進一步細化分解碳排放雙控指標,壓實縣(市、區)、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控排減排責任。(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四)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明確我區相關考核內容、考核指標,督促做好相關工作落實。開展寧夏生態資源本底調查和生態受損區專項調查,建立寧夏生態資源本底數據庫。(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林草局等參與)
(五)建立區市兩級碳排放預算管理制度。開展自治區碳排放核算,建立自治區、地級市兩級碳排放預算管理制度,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碳排放預算管理實施方案》,按年度開展碳排放情況分析和目標預測,并加強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變化和我區納管企業變動等工作協同。組織市、縣(區)開展地區年度能源平衡表編制工作,夯實能源與碳排放統計核算基礎。2025年底前,開展碳排放預算試編制工作。“十五五”時期,根據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編制碳排放預算并動態調整。“十六五”時期及以后,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剛性約束機制,實行五年規劃期和年度碳排放預算全流程管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統計局等參與)
三、探索行業碳管控
(六)推動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發揮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作用,以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業行業和建筑行業、交通運輸等領域為重點,合理劃定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范圍,依托能源和工業統計、能源活動和工業生產過程碳排放核算、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等數據,開展重點行業碳排放核算。(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開展行業領域碳排放監測預警。深入開展調查,摸清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底數與減排潛力,常態化開展碳排放形勢分析監測,對碳排放增長較快的行業領域進行形勢預警,采取新上項目從嚴把關、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從嚴管控、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從嚴管理等措施。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在條件成熟時將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管控要求納入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指標體系。(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企業碳管理
(八)健全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管理制度。對標國家有關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規則標準,積極組織開展宣貫和實施應用,做好企業年度碳排放報告核查工作。及時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節能降碳管理辦法》,將碳排放管控要求納入現行重點用能單位管理制度,推動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落實節能降碳管理要求,健全企業碳排放管理體系,加強碳排放管理能力建設,加強能源和碳排放計量器具配備和檢定校準。制定《建筑碳排放評價標準》、《民用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計算技術標準》、《城市低碳照明工程技術標準》、《火電行業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指南》等地方標準。制定碳計量監測規范等一批計量技術規范,發布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計量標準目錄。(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廳牽頭,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參與)
(九)發揮市場機制調控作用。加快碳排放權改革,全面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適時擴大碳排放權交易行業覆蓋范圍,豐富配額分配方式,探索配額有償分配機制。加強已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范圍的重點排放單位月度信息化存證、日常數據質量管理、年度碳排放報告核查、配額清繳履約等工作,推動履約企業減少碳排放。做好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相關工作,引導企業和機構積極開發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建立健全全區核證自愿減排項目日常監管工作機制,推動更大范圍減排。(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等參與)加快推動完善綠證交易,促進綠色電力消費,鼓勵外向型企業、行業龍頭等自愿購買綠證,提升消費綠色電力比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五、開展項目碳評價
(十)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根據國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修訂情況,適時修訂《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將碳排放評價有關要求納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開展綜合評價,將有關審查評價意見作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工建設以及竣工驗收和運營管理的重要依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十一)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落實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等要求,將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納入環境影響評價,對建設項目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排放水平進行預測和評價,在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強化減污降碳協同控制。及時宣貫和嚴格執行國家發布的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溫室氣體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將碳排放要求納入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加強對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單位監管并納入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體系。探索推進碳排放交易制度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融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六、加快產品碳核算
(十二)執行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嚴格執行電力、燃油、鋼鐵、電解鋁、水泥、化肥、氫、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電石、甲醇、煤化工、動力電池、光伏、新能源汽車、電子電器等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組織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科研單位參與制定產品碳足跡等地方標準或團體標準。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碳足跡工作實施方案》,以自治區特色產品為基礎,探索開展重點行業工業產品、地方特色農產品碳足跡評價技術規范研究。(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廳、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動產品碳足跡核算。推動各市、縣(區)、企業、中介機構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自治區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探索開展寧夏地方碳足跡背景數據庫建設。(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推行產品碳標識認證。嚴格落實國家出臺的產品碳標識認證管理辦法和相關國家標準。組織有條件的地區、行業、園區、企業先行先試,按照成熟一批、推廣一批的原則逐步推開,到2030年盡可能實現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碳標識認證全覆蓋。(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牽頭,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林草局等參與)
七、加強碳雙控協調
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安排,按照職責分工扎實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要履行好統籌協調職責,強化調度督促和推進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并發揮行業協會、社團組織作用,加強宣傳解讀和教育培訓,引導全社會參與節能降碳。
責任編輯: 李穎